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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2022-08-19)未命名87

自治州“‘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

正式进入作品推送阶段啦!

7月31日—9月15日

大家的作品将在此展示

拍照就可以赢大奖!

还没有投稿的朋友们抓紧时间喽!

今年是自治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为扎实做好州党委、政府此项重大决策部署的网络传播工作,积极引导全州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通过视觉冲击力强的图片、微视频,直观、全面地展示各县(市、园区)推进“两清两美一绿”行动,特别是城市建设方面的阶段性成果,充分激发州内外各族网民“热爱家园、关注家园、建设家园”的美好情怀。结合中央、自治区“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砥砺奋进的五年”“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等重大宣传主题,根据《昌吉州“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指导,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主办,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承办,特变房产公司冠名的“‘特变·世纪广场杯’我的家园最迷人”大型图片、微视频网络文化活动诚邀你的参与!

展开全文

快和小编一起,

看看他们镜头下的大美昌吉!

今天先为大家展示

城市风光篇

1

《玛纳斯凤凰城,一颗西部璀璨的明珠》

作 者:玛纳斯县摄影家协会 袁彬峰

2

《百里画廊》

作 者:玛纳斯县摄影家协会 袁彬峰

地 点:玛纳斯国家森林公园

南部山区,层峦叠嶂,一幅幅丹霞画作呈现在您眼前,不愧是百里画廊......

3

作 者:玛纳斯县摄影家协会 袁彬峰

地 点: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

玛纳斯湿地公园,水域广阔,滩涂广袤,池塘众多,有多种水鸟及植物种类,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胡杨树挺拔,红柳花飘香,众水系相连,鹭舞雁翔,蛙鸣鱼跃,动植物资源丰富,又有小李庄农场文化相衬,保护价值相当突出。堪比苏杭,鸟语花香,是你居家旅游的首选之地......

想参与的朋友还来得及

征稿!

征稿!!

征稿!!!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你要把握的时间

活动组委会由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州摄影家协会、州文投公司、网易昌吉、特变房产公司共同组成。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选。

1.征集、推送阶段(7月31日—9月7日)

2.网络投票阶段(9月8日—9月16日)

3.专家评审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4.表彰奖励阶段(10月中上旬)

你要注意的事项

1.所有征集图片、微视频作品需统一命名,一律使用“作品名称+单位+作者+电话”的格式,如:滨湖河畔的那一抹新绿|昌吉市水利局李**138********,并加注不超过200字的作品叙事性文字说明(含时间、拍摄地、创作意境、心灵感悟等)。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

3.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需严格按要求进行投稿,如因未按要求进行作品报送未能入选的,其后果由作者本人和制作单位自行承担。

4.图片作品视觉清晰、效果突出,立场明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传播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立场正确、主题突出、内容积极、画质清晰、引导效果较好。

5.图片作品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可为单幅或组图,以jpg格式提交。每组图片不超过10幅(可在图片“重命名”处附简单文字说明),总大小不超过16M,单张大小不小于2M。

6.微视频作品格式统一为MP4,要求画质清晰,制作片头片尾,单个作品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

7.在其他平台展览比赛中获奖的图片、微视频作品不在此次投稿范围中。

投稿方式So easy,

直接发送作品至官方唯一指定投稿邮箱

2797767378@qq.com即可。

秀出你镜头里的昌吉,

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还为你准备了

↓↓↓

现金大奖!

图片作品

一等奖 2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4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6名(800元、荣誉证书、 作品纪念册)

优秀奖 10名(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微视频作品

一等奖 1名(30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二等奖 2名(15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三等奖 3名(800元、荣誉证书、作品纪念册)

优秀组织奖 5名(2000元、荣誉奖牌、作品纪念册)

城市风光,

就在我们身边,

拍摄内容不见得走遍大山大水,

只要善于观察,

把握时机,

利用好手中的器材与技术,

再加上一颗热爱生活的心,

都能拍出精彩绝伦的城市风光大片,

还等什么,

快行动起来吧!

免责声明

1.本着“自愿投稿”的原则,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须为本单位(本人)原创,不能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选中作品刊登后,产生任何纠纷,须由作者或单位承担责任。如给主办单位造成任何损失,须由作者或单位向主办单位进行赔偿;

2.所有图片、微视频作品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凡经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许可,均可在各大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且授权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有转授权的权利。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州党委网信办、州文联所有。

昌吉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授权发布

原创作品,其版权/著作权归个人或单位所有,如需原文或节选转载发布,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来源及出处等重要信息。如未按权限进行转载发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侵权方全权承担。

本期来源:掌上昌吉手机客户端

本期编辑:候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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