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职业传奇私服 > 正文内容

赚钱的传奇排行榜如何流向市场,又为什么赚钱的传奇排行榜能生存

2年前 (2022-07-17)单职业传奇私服117

第1页 :

书名: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作者:肖黎明、宋学鹏、阮加文 主编(法治周末出品)

出版:海南出版社

经济大变革时代罪与罚的民间思考

内容介绍:

改革开放的这三十年,是奇迹迭起的时代,是流星群飞的岁月。每一个失败都是始料未及的,是细思极恐的,更是运之所向的。这是谁的错误?是个人?命运?还是时代?这本书以专业的大家解读和严谨的科学研究方法,带我们从更高的角度抽离失败的精髓,抓住成功的捷径。

青年法学才俊及专栏作家邓学平、林海、俞飞、孙伟锋等对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著名企业家管金生、牟其中等28 个经典成败案例进行剖析。《法治周末》组织专门团队,重新梳理并添加三个内容:

一、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等法律专家对相关案例做了精彩的访谈分析。

二、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院长助理田飞龙博士对每个案例做了精彩的“法治点评”。

三、书中收录了法制日报与中国青年报联合发布分析企业界犯罪深层次原因的《2014 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另外,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兴元先生为本书撰写的序言,极富价值,可以说是对处于经济大变革时代的我国法制建设的一种理性思考。

作者介绍:

展开全文

《法治周末》是法制日报主办的全国性政经周报。自创刊以来,《法治周末》以法治和人文为本,用专业的角度关注、解析社会最新动向。其在舆论界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本书由法治周末主编肖黎明、宋学鹏、阮加文等合力完成。

目 录

序 言:以平衡的心态看待企业家犯罪/ 1

企业家的界定与特点

改革开放之前挣钱几乎就是罪

需要特别关注有罪“天条”

去道德化不独发生在企业界阶层

权力强于资本是事实

企业家没有“原罪”

仍需改进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

结语

1 .年广久:邓小平再三保护的“资本家”/ 1

年广久是改革时代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商贩”,见证了“邓小平时代”民营经济的复兴史,其本身的大起大落、大开大合是整个20世纪后半期中国最激烈社会变革过程的典型缩影。

2 .褚时健:烟王的“功劳”诱惑/ 9

从国企老总到民营企业家,从烟草大王到甜橙巨头,褚时健内心深处似乎有着两股并行的意念束:一是作为管理者的管理艺术,最大的亮点是整合产供销体系并发展出共赢式的分配与激励机制;二是对财富公正分配的顽强信念,“该我的就是我的”,这曾经使他从国企英雄沦为贪污犯,也同样使他二次创业再造奇迹。

3 .沈太福:张冠李戴的死刑犯/ 18

沈太福案是中国民间金融史的破冰案件。他觉得戴帽子不能“假戏真做”,自己拿“自家”的钱不能算贪污,而所谓行贿,也是法律不健全条件下民企生存法则,无人例外。

4 .管金生:证券教父的世纪豪赌/ 27

“327国债事件”被英国《金融时报》称为“中国证券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那一天收市前的最后八分钟,一张合计上千亿元的空单从天而降,一下将“327”国债从152元砸到了147.50元,而市场流量远低于此。是谁在大胆做空?

5 .牟其中:困兽犹斗的中国“首富”/ 36

牟其中,南德集团前董事长,一个曾同时有中国“首富”和“首骗”两个名号而备受争议的人物。即便在入狱之后,他也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当狱方向他提出假释的建议时,“我不愿意假释。”牟其中这样回答。

6 .禹作敏:这个村支书有些强更有些横/ 45

禹作敏,家喻户晓的中国第一代农民企业家。在他的带领下,偏居渤海一隅的大邱庄摆脱了百年贫困的帽子,走出了一条依靠工业集体化致富的路子。

7 .仰融:把官司打到国际的金融大案/ 53

仰融第一次让社会主义国家的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也曾是300亿元资产的“主人”。他曾居2001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三位,也曾自称财产受到不当征收而将辽宁省政府告上法庭。仰融案的始末缘由,直到今天仍然扑朔迷离。

8 .李经纬:是谁杀了“健力宝”/ 62

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李经纬打造了健力宝品牌,造就了健力宝集团。但健力宝却不属于他个人。他不过是健力宝集团这家国有企业任劳任怨的保姆而已。“生于市场,死于体制”,他用一生演绎了这8个汉字。

9 .杨斌:从荷兰花卉商到朝鲜新义州特首/ 71

2001年7月,荷籍华人杨斌凭借欧亚农业在港上市,成功融资7亿港币。同年10月,他以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第二名的“黑马”身份一夜成名。然而,不到24个月后,他又如流星般滑落深渊——2003年9月,他因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10 .吴志剑:任性文人的赌徒生涯/ 80

有人评论说,吴志剑的悲剧在于他的文人出身,想象力超越行动力。当他的现金流出现困难时,他不得不走上靠银行借贷维持现金流这条不归路,不得不陷入无休止的资本游戏中去,最终铤而走险,跳进了自己掘的墓穴。

11 .孙大午:虽败犹荣 农民企业家的“大同”梦/ 89

他深知商场潜规则,手中毫无政治资源可依仗,却不肯和光同尘,梗直倔强。他在事业高峰时曾评论自己:看似可喜可贺,其实是可悲可叹的人物。几乎一语成谶。

12 .郑俊怀:触礁MBO的乳业教父/ 98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启的国企产权改革中,由于没有制度上的保障和规范,几乎每个国企掌门人都面临着一场巨大的考验与冒险。是与非、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线晦暗不清,企业家的命运很容易变得凶险莫测。

13 .陈久霖:代国坐牢的“打工皇帝”/ 107

面对新加坡执法机关的指控,陈久霖一人扛起整个团队的失误: “如果这么做能够使别人得到解脱,我也值得这么去做。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14 .唐万新:“德隆”战车的无缰之旅/ 116

曾几何时,唐万新的创富神话成为一个时代的标本。其产业整合、金融混业的商业理想,被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是资本经营的“最高境界”。现在回头看“德隆帝国”的溃败,或许关键症结就在掌门人唐万新的过分自信和目不识法。

15 .胡志标:独裁下短暂的营销神话/ 125

这位一度被评为“20世纪末中国商业历史永远不能被遗忘的商界奇才”在经历过短暂的辉煌之后,亦败倒在其独裁式的管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的缺乏之中,成为诸多商科教材的经典案例。

16 .戴国芳:宏观调控下的祭旗者/ 134

2004年,戴国芳铁本事件被前来调查的部委联合调查组确认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这也让戴国芳铁本事件成为当时宏观调控的“第一案”,无论从调查到罪行宣判,戴国芳案都充满了争议。

17 .赵新先:没有双脚的腾飞/ 143

赵新先坦言三九集团的目标就是像通用一样成为世界500强。然而,赵新先也许忘了,通用从创立之初到登上500强榜单历时达七十余年之久,三九的底子实在是太薄了。

18 .顾雏军:“国企救星”不好当/ 152

顾雏军,一个始终与争议相伴的民营企业家。靠着他的资本运作,缔造了一个横跨家电和汽车两大产业的资本帝国。但在将一系列国企收归囊中的同时,他的财富传奇在不少人眼里成为巧取豪夺、侵吞国资的代名词。

19 .黄宏生:“折于人事”的彩电神话/ 159

在很多人的眼中,创维就是黄宏生,黄宏生就是创维。而这也是很多人甚至企业家自己对民营企业、家族企业的认知,一个人掌握企业的所有权力。

20 .周正毅:从“流氓大亨”到上海“首富”/ 168

周正毅,曾经的上海首富。从一个饭店小老板荣升为控制上百亿资产的富豪,周正毅花了20年时间。而从全国瞩目的富豪沦为阶下囚,前后不过3年。他的命运也许在他暴富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21 .王效金:政治化企业的困局/ 178

王效金的企业管理理念是极端营销、个人崇拜和运动式发展。他曾坦言这些理念来源于“文革”时代的运动经验以及国企管理传统,这让他尝到甜头也尝到了苦头。

22 .张荣坤:人脉的市场魔力/ 187

“70后”张荣坤30岁出头便成功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张荣坤积聚财富的速度虽然惊人,但手段却难以公开示人。他迷恋于结交显贵、官商勾结,为了成功不择手段,几乎每一笔财富都沾染着不义。

23 .龚佳龙:民营石油大王的红顶之争/ 196

龚家龙的罪行隐隐约约,本不足道,也最终被还清白,但他所代表的中国民营油企的平权诉求和市场自由发展的预期,则大受挫折。这可能并非仅仅是石油业的故事,也是整个中国市场经济的故事。

24 .田文华:乳业的“巨人”与“罪人” / 204

在测出三聚氰胺是问题源头后,田文华连夜召开会议,将检测结果保密列为第一要务,而关于其问题奶粉本身的问题,大家都选择押后再议。更震惊的是,这种重利益轻道德原则的处理方式受到了石家庄政府的默许。

25 .乔洪:茅台的特权诱惑/ 213

乔洪,仕而优则商的代表。他执掌茅台7年间,让这家百年老店发展成为国内白酒行业的翘楚,也让国酒茅台走入寻常百姓的餐桌。然而兴衰系于一人的体制,也让乔洪陷入了代理商的利益漩涡不能自拔。

26 .黄光裕:商者无狱?/ 222

信奉 “商者无域”的黄光裕,在电器市场展开残酷的价格战,在股票市场肆意控制股价。更不同于其他犯罪企业家的是,他即使犯罪入狱,也牢牢掌握着国美的控制权。

27 .周益明:国企硕鼠养成记/ 230

作为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的周益明居然是明星电力公司的最大敌人,以“掏空”这家上市公司超额收回并购投资为唯一目的,这是典型的监守自盗。

28 .李途纯:盲目扩张的企业悲剧/ 238

李途纯就像一个不断攻城略地却难以积极巩固的将军,他的倒下也折射出中国改革企业家“创业”与“守业”之间的失衡状态,显示了改革企业家不成熟的一面。

附录: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47

后记/ 315

第2页 :

精彩书摘

序 言

以平衡的心态看待企业家犯罪

冯兴元

《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记载了28位中国企业家精英商海沉浮、犯罪翻船的故事。这种企业家教训故事集的主旨之一大概在于通过提供有关中国企业家犯罪教训的范例,来使得中国企业家引以为戒,由此为中国企业家群体的健康生存与发展提供正能量。不过,这种案例极容易使人对中国企业家群体留下一种负面的印象。我们在看到犯罪企业家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时,也要让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众多企业家犯罪的成因很可能与政府法规政策这种“天条”有罪有关,甚至与不当司法或者贪赃枉法有关。在28位企业家犯罪故事中,其实部分企业家是否真的就犯了相应的罪行,也还是有争议的。比如顾雏军案就是如此。

我们需要以平衡的心态观察中国企业家,既要避免只看到企业家的正面形象,也要防止只注意其负面因素。我们需要对照政府、企业家阶层和其他社会各界的“人的形象”和行为来评判企业家的“人的形象”和行为,从而既避免盲目高视企业家,又防范片面贬抑企业家。对于企业家的犯罪,既要看到“天条”和代表“天条者”的可能不足,也要看到企业家个人行为的可能不足。

企业家的界定与特点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对企业家进行不同的定义。从功能视角看,大致可以把企业家划分为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和柯兹纳意义上的企业家。

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可以称为“创新企业家”,是指实现新组合者,推动发展者,或创新者。熊彼特认为,存在五种新组合:一是采用了一种新产品,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相当于新技术或者新工序),三是开拓了新市场,四是掠夺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五是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是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的创新者,是创新的主体。而新组合的实现过程,也是旧组合的破坏过程。因此,熊彼特把这一过程称作为“创造性的破坏”。

柯兹纳意义上的企业家可以称为“套利企业家”。根据柯兹纳的观点,在市场过程中,企业家对由于人们的无知而存在的未被利用的利润机会抱有警觉,先于他人发现这种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套利机会,于是投入资源、采取行动,以实现这种套利。这种未被利用的利润机会也体现为市场供求的不协调和不匹配。这种套利过程并不能使得买卖双方一步到位地发现最低的买价和最高的售价。但是,企业家的行动促进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流,买卖各方都能从企业家的行动中学习,从而减少各方的无知,也使他们自己的行动实现更好的调适。每一次买卖都会比此前的买卖更少无知,取得更好的调适。比如,买者比此前更知道在哪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他们的商品,卖者比此前更知道在哪里可以更高的价格卖出他们的商品。这种市场过程既是竞争过程,也是企业家过程,呈现一种开放试错的态势,这种态势指向市场参与者的各种供求取得两两协调的状态。

赚钱的传奇排行榜如何流向市场,又为什么赚钱的传奇排行榜能生存

“创新企业家”和“套利企业家”两者的作用非常重要。“创新企业家”推动经济发展,“套利企业家”推动经济增长。有经济增长不一定有经济发展。有经济发展必然包含经济增长。只有实现了新组合,才意味着经济发展。如果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情况下只是通过增加投入成比例地扩大产出,那么这只意味着实现了经济增长。

本书中的28位企业家均可以归类到“创新企业家”和“套利企业家”的类别。“创新企业家”和“套利企业家”两者的涵义也有重合之处。比如在本书28位中国企业家中,牟其中1989年在国内组织了500车皮商品运送许多生活资料到苏联,换回4架飞机,从中净赚近1亿元,就属于典型的“创新企业家”,因为他所实现的新组合涉及开拓了新市场。但是很显然,牟其中也是“套利企业家”,他因为对市场中未被利用的机会保持警觉,发现并利用了这种机会,实现了利润。

当然,上述“创新企业家”和“套利企业家”的概念,主要是从功能视角来看企业家的。根据熊彼特和柯兹纳的观点,无论是“创新企业家”还是“套利企业家”,他们所拥有的就是意志和行动。其他资源均可以从外部取得,包括资本。企业家从资本家(资本的拥有者)借入资金。如果企业家投入自有资金,则可视为向自己借入资金。这时企业家集企业家与资本家的功能于一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广义而含混的企业家概念,把企业主或者经理族统称为企业家。但是严格意义上,从中文的惯例来看,企业家作为“家”,则需要满足严格的要求。可以对照“经济学者”和“经济学家”即可理解这一点。从事经济学研究者均为经济学者,但成为经济学家者则属于翘楚。同样,并不是所有从事“创新”或者“套利”者能够称得上是个“家”,唯有翘楚者才称得上企业家。在中文的语境里,企业家严格意义上大概需要有如下特点:以诚立本,敢冒风险(不一定是资金风险),能有承当,经营上取得较大的成功,有较大的影响力。本书所涵括的28位企业家,除了 “以诚立本”这一特点之外,总体上符合其他特点。

但是,这里也不能简单认为本书中的这些企业家不是“以诚立本”。在这些企业家中,如果涉及“天条”有罪,那么有关企业家做出规避行为或者采取铤而走险的行动,可能恰恰是“以诚立本”的体现:他们可能对于自己内心所认定的“正义”诚心而待。比如我国的企业税负实际上很重,如果民营企业不进行合理避税甚至违背“天条”做些偷漏税,很多不得不退出关门倒闭。试想一下,如果中国采取保加利亚那样的单一税模式,即个人所得税和各种经营所得税均按照10%的税率征以单一税,那么企业家为什么要去偷漏税呢?可以认为,这些犯罪企业家,许多是“以诚立本”的,否则往往做不了这么大。当然做大的企业,不一定就“以诚立本”。此外,这些企业家中也不乏道德典范。比如著名企业家孙大午,无论是在过去从事“非法集资”的时候,还是在当前,都堪称“以诚立本”的典范。

改革开放之前挣钱几乎就是罪

中国的商业传统源远流长。中国历史记载最早的商人可能是舜。他也应该是历史记载最早的“套利企业家”。《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记载,舜在历山耕过田,在雷泽打过鱼,在黄河岸边做过陶器,在寿丘做过各种家用器物,在负夏跑过买卖。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是在清末民初才不断涌现的。最初官办企业、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企业较多,后来则出现很多民办企业。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张謇在“设厂自救”的浪潮中筹办的大生纱厂,属于中国第一家现代意义的企业,而且采取股份制,属于官商合办;1897年夏瑞芳等人创办了商务印书馆;1901年张元济投资商务印书馆;1903年成立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民办。但是,民国期间,随着此起彼伏出现的军阀混战、抗日战争和内战,民营企业家阶层饱经战乱的磨难。

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经过公私合营和国有化,我国的商人阶层几乎绝灭。“文革”结束时,个私经济已丧失了合法地位,个体私营经济形式几乎消失殆尽。据统计,到1978年,当时全国个体劳动者只有14万人,全国的私营企业数字为零。

在计划经济时代,差不多挣钱就是犯罪。个私经济活动被罪恶化。个体经济很容易被视作“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割掉,或者定性为“投机倒把罪”。按照这个逻辑,古代的舜大概也可以按“投机倒把罪”定罪。在那个时代,个体经济倒还没有根绝,只是非法生存,苟延残喘。

本书28位企业家之一、“傻子瓜子”品牌创始人年广久最初就是非法生存。此君可谓最具传奇色彩,号称“中国第一商贩”。他生于1937年,1949年以后靠摆小摊为生,经历各种运动的风风雨雨。1963年他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65年摆水果摊,1966年因卖板栗被关二十多天,1972年跟邻居熊师傅学会炒瓜子手艺,转向经营瓜子,1976年就凭卖瓜子赚取上百万元。也就是说,他在“文革”结束之际,尚未开始改革开放的时候,就已经是百万元户。这可能在中国属于绝无仅有的事例。

年广久曾经三次因为经济问题被抓,其实都是因为“投机倒把”。他最后一次即1989年以经济问题被抓,按流氓罪被羁押,实际上仍然是因为“投机倒把”,最终因为邓小平1992年在讲话中提到其大名,再加上其经济犯罪本来就不成立而被提前释放。按照统计年鉴的数据,如果把1978年的消费物价指数值确定为100,到2014年的指数值就达到606.7。我们暂且把1976年的消费物价指数等同于1978年,那么按照统计数据来推算,年广久在1976年挣得了相当于2014年600多万元的利润。不过,在他的事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物价指数这种统计数据是多么荒诞不经。1976年,估计1万元在芜湖市区边缘可以盖一栋小楼房,但到了2014年底,芜湖市住房均价大概为1平方米5829元。也就是说,1976年的1万元大概可以在芜湖市区边缘买1.7平方米的楼房面积。

对商业、利润或者利息的仇视或者反感,实际上属于一种古代或者前现代现象。无论是古代东方还是西方国家,早期对商业、利润或者利息持否定或者保留态度者更多,持完全肯定态度者少。我国古代以农耕为本,有着重农轻商的传统。商人赚取利润的投机行为常常被视为有悖道德。亚里士多德认为,收取利息不仅不恰当而且还违背了自然法则。他觉得,收取利息的做法也极其让人厌恶,而且这种厌恶是完全正当的,因为获利直接来自货币本身,而非货币所换取某物品的产出。亚里士多德看到,正如每个动物都会生出跟其相似的后代一样,“利息也是货币生出来的货币”。他觉得,这尤其违背自然法则。柏拉图认为偿付利息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建议禁止放贷。基督教教义原来反对对兄弟们放贷收息,但不禁止对外邦人如此行事。究其根由,古代人倚重熟人社会,而熟人社会强调礼尚往来。商业活动则嵌入于社会关系当中,商人处于社会阶梯的较低位置,未取得平等、自主的地位。随着市场的拓展和大社会即匿名社会的形成,商业活动越来越去嵌入化,人情交换日益让位于商业交换,商人和企业家的地位越来越平等化、自主化,市场交换越来越立基于货币上的成本收益计算,对货币的时间价值也越来越认同。企业家精神的发挥空间越大,对资本的需求就越大。没有对资本的付费,就很难取得足够的资本。通过人情交换或者自我积累所提供的资本数量毕竟是有限的。而企业家去创新或者套利,去实现市场机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企业家利润作为其激励。因此,市场半径越大,货币经济越发达,企业家精神发挥的空间越大,人们对商业、利润或者利息的认同也越大。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结果平等的追求往往使人回到“返祖”状态。那时候出台的“投机倒把罪”就是一例。《精英的浮沉》一书中,多位企业家因为犯了“投机倒把罪”而“中枪”,有些数次 “中枪”。

在理想状态下,企业家不需要自己拥有资本。熊彼特和柯兹纳认为,企业家不同于资本家(也就是拥有资本者),只需要具有意志和行动,不需要拥有其他任何东西。这番话足以让人感到熊彼特思想的精辟伟大。但是,企业家要实现新组合或者实现“套利”,就要有资本。如果人们说企业家拥有资本,是因为广义上理解了企业家,把企业家和资本家混在一起考虑。如果企业家自己拥有部分资金并利用这部分资金,那是他从自己借入自己的钱。

熊彼特认为,企业家可以从资本家借入资本,作为购买力基金,在现有购买力存量中注入新的购买力,从而为实现新组合而争夺本来投入于循环流转经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经济)中的生产手段,以实现新组合,获得企业家利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企业家”不需要承担资金风险,而资本家则需要。在这方面,柯兹纳意义上的“套利企业家”的情况也是如此。

熊彼特所言可能只是涉及理想状态。真正的企业经营环境中,企业家可能为了获得所需要的资本而获罪,尤其是当法规政策这种“天条”有罪的时候。在《精英的浮沉》一书中,除了“中国第一商贩”年广久之外,还有集中国“首富”与“首骗”名号于一身的牟其中都因“投机倒把”而获罪。石油大王龚家龙1988年之前就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国企经理,在双轨制经济与计划管制的时代,他以“物物交换”相对原始的方式成功解决了换购汽车、倒卖湖南香烟及经销紧俏商品冰箱、洗衣机等,赚取暴利,被视为“湖北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人”,也就是大腕倒爷,却也因此遭遇“投机倒把罪”审查整整一年,最终离开国企。

根据经济学家罗斯巴德的观点,取得他人所有权的正当手段有两个:一为交换,二为赠予。两者均符合自然法。由此看来,所谓“投机倒把”是符合自然法的。它属于你情我愿的交换,是取得他人所有权的正当手段。另外一个正当手段是赠予。“投机倒把”者实际上只是套利者,所有交换者都是套利者。他们都涉及“逢低吸进,逢高抛出”的操作,属于非常正常的商业活动,属于“套利企业家”的行为。他们只不过是发现和利用了未被利用的市场机会。按照经济学家米塞斯的观点,自愿的交换必然对双方均有利。卖出者认为其收入的货款比其保留的货物更值;买入者认为其收入的货物比其支付的货款更值。如果“投机倒把”者能够高价出货,说明货物的稀缺程度较高。这个价格就是一个信号,使得供给者增加产量,扩大供给。

需要特别关注有罪“天条”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成果之一,就是企业家群体的重新崛起。但是,即便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家群体的发展壮大仍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各种与工商业有关的活动被罪行化,到处是雷区。改革开放的过程也体现为缓慢的去罪化或者轻罪化过程。这个过程目前仍在继续,但很缓慢。

把“投机倒把”定罪的“天条”则是反自然法的,是不符合自然正义的,因而“天条”是有罪的。但是,“投机倒把”曾经一直是我国严厉打击的对象。年广久在1963年就因为板栗贩卖而作为“投机倒把”而被正式判刑。1964年中央在批转《关于“五反”运动中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中把“投机倒把”界定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套取国家和集体的物资,进行投机倒卖、长途贩运、组织地下企业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的行为”,这一概念一度把在计划经济之外的一些民间商业活动视为违法犯罪行为。1987年9月国务院界定了11种,加上单行刑事法规和其他司法解释规定的种类,合计17种。这让“投机倒把罪”成为外延庞杂、界限模糊的罪名,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理论上众说纷纭,实践中难于操作,由此引发了“投机倒把罪”的存废之争。

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以前被视为“投机倒把”的行为变为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时废除了“投机倒把罪”罪名。但是,我国政府的法律体系总体上相当混乱,国务院1987年制定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作为下位法,直到2008年1月才由国务院废除。

不过,类似“投机倒把罪”的罪名在中国仍然会冒出。比如对“暴利”论罪就是一种类似的加罪。差别在于,“投机倒把罪”往往被判刑,“暴利”罪则用计征重税来惩罚。比如网上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暴利法》建议稿。提出“反暴利法旨在通过税后手段来遏制企业获取超过社会平均利润而实施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及价格畸高经营行为”。这种反暴利法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无的放矢,是反市场经济法,暴露了某种反“投机倒把”的心态。对于行政垄断企业应该反暴利,而且这种暴利往往意味着行政垄断企业借助其法定强制力对民企和消费者强加一种行政垄断定价。而且这个时候通过征以高额“反暴利税”来反暴利,其实只是政府和行政垄断企业借助强制力抢劫不当之财。因此,对于行政垄断企业,最好的反暴利就是打破行政垄断,政府退出市场,同时对民企开放市场。对于开放市场中由更高效率而致的“暴利”,则需要视之为市场对企业家的奖赏,无论这里的企业家是“创新企业家”和“套利企业家”。对企业家的奖赏也是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奖赏。如果“暴利”来自于企业家的套利,那么只要更多的企业家进入市场参与“套利”,“暴利”会自行消失。如果“暴利”来自于企业家的创新,也会因为其他企业的模仿、跟进甚至更大的创新而消失。即便“暴利”较长时间存在,也是因为市场对其提供服务的奖赏。即便形成基于更高效率的“垄断”,在长期它也不可维续。短期内会存在潜在进入者的威胁,长期则必然会有新进入者的进入,两者均会影响“垄断者”的定价行为。比如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就是如此,该公司只是在短期占据其多点接触手机的“垄断”地位。世界上很多家庭全家上下都买iPhone手机,是情愿接受苹果公司的“暴利”定价的,不仅情愿,而且感谢苹果公司的“剥削”和“吸血”。其实苹果公司是通过为客户创造价值而实现自己的价值。

除了“投机倒把”之外,有罪“天条”的另一个重灾区是金融领域。我国企业融资难问题非常严重,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府长期以来推行严格的金融抑制政策,整个金融体系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导,优先为国有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整个政府部门保护国有垄断,歧视和抑制民营金融机构,打压企业自组织融资。

当笔者所主持《中国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指数研究》课题组在2015年初问及广东省100家企业有关本企业维系经营需要的融资缺口情况时,16%的被调查企业回答有很大的缺口、急需融资;73%回答略有缺口,需要融资;只有11%的企业回答无须融资。这说明多数企业(89%)或多或少有着融资缺口。当课题组问及100家浙江省民营企业有关本企业维系经营需要的融资缺口情况时,9%的被调查企业回答有很大的缺口、急需融资;82%回答略有缺口,需要融资;只有9%的企业回答无须融资。这说明大多数企业(91%)或多或少有着融资缺口。这与广东的情况类似。而且,广东和浙江省的民营企业一样,急需融资的企业较多的分布在房地产、商贸及运输行业。

广东和浙江是市场化最高的两大省份,居然融资困难如此严重,更不用说其他省份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编制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所选取的全国677名民营企业家犯罪共涉及51个具体罪名,其中与融资有关的罪名有13个,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挪用资金罪,以及诈骗罪。我们虽然不清楚上述677名企业家犯罪的实质问题及错判乱判情况,但从本书28位企业家的情况看,错判乱判较为严重,似乎缺乏纠错机制,明摆着错误的判决也没有办法纠正。

从全国层面看,很多与融资有关的罪名均体现“天条”有罪。比如,现在根据国际惯例,注册资本变成认缴制,这样一来,“虚报注册资本罪”就成徒有空名。但是,曾经有多少企业家因为“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获罪。而且,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家最初由于注册公司门槛高,均存在“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有了高注册门槛,就有了“虚报注册资本”的问题,也有了与之类似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问题,进而有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取消了注册门槛,这类罪名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与其说企业家犯了罪,毋宁说在根本上是“天条”有罪。因为这类罪名能够把多数民营企业家作为罪犯一网打尽,收归囊中,所以这些罪被法律界为“口袋罪”。

牟其中的“信用证诈骗罪”也是部分归咎到“天条”有罪。这里“天条”不仅是金融法规,而且涉及金融政策。金融抑制政策是宏观调控政策导致融资环境恶劣。牟其中为了获得资金用于巨额投资,卷入“信用证诈骗罪”。他于2000年5月30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所控制的南德集团从1994年起开始制造航向系列卫星,1995年卫星即将制造完毕,需要向国外发射机构支付数百万美元的发射费。这个时候由于国家的长期金融抑制政策和当时的紧缩银根政策,牟其中借不到银行贷款,卷入了何君与湖北轻工共同策划的一起“虚构进口货物、骗开信用证,非法占有国家资金”的行为。牟其中作为用款企业的负责人,被认定构成了“信用证诈骗罪”。

所谓“非法集资罪”也是“口袋罪”,也往往体现了“天条”有罪。比如,“非法集资罪”中的“集资诈骗罪”可判处死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很多企业家由于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也无法通过上市或者发债获得资金,采取民间集资的形式。民间集资基于明晰的产权和契约自由,企业家由此获得融资,乃是企业家的基本权利。但是,政府对之设置严格的限制,使之非法化,并施以重刑。

本书中的著名企业家孙大午就被法院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孙大午的民间金融业务属于从其一定数目的员工和企业所在地周边村民借贷的民间借贷行为。这种民间借贷也是随着其企业经营业务的自然发展而发展的。这种民间借贷业务与其企业经营业务有着互联性,在企业主和企业与其社会网络和社群关系比较稳定和可预见的时候,存在着高度的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度,此时金融风险是非常低的。孙大午的这种民间借贷行为事实上是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金融服务。这种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收益比要高于正规金融机构,从而使得其员工和企业所在地周边村民愿意把钱借给孙大午的公司,使得这种民间借贷行为能够持续。允许这类民间金融的存在将会体现一种最有效率的国民经济发展途径:让市场主体充分发现和利用经济和金融市场机会,让市场主体自身来权衡成本和收益;国家则提供市场准入和市场开放的便利和秩序空间。如果我国存在金融行业准入的最低核准标准和程序,那么有理由相信孙大午完全可以整合其他民营企业开设民营银行或者投资公司,这样也就不会出现所谓的“大午集团非法集资案”。

大午集团发展初期,通过收购粮食与农户即其社会网络成员建立了粮食收购、结算、把结算款转为借款(从民间借贷视角)或“存款”(从银行视角)的业务关系,由此建立了某种集经营业务与民间金融业务于一体的“粮食银行”。从基本概念角度看,大午集团属于从周边村庄的多个农户和村民或者从多个公司员工那儿接受民间借贷资金,而不是“社会公众存款”,因为“存款”一般与其后的贷款行为或者转存行为(如邮政储蓄把资金转存中央银行)的行为对应。没有这种行为,就不构成“存款行为”。随着大午集团经营业务增加和民间借贷资金需求量增加,大午集团自然需要出具制式借款凭证,以避免手写借条的繁琐手续,从而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也就是说,大午集团的民间借贷业务的形式化(正规化)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制度创新,是与其业务量变大带来的降低交易成本需要相联系的,从而也是合乎逻辑的、必要的行为。

孙大午完全本着以诚立本和契约自由的态度从邻居亲友和雇员中获得资金、支付利息,没有非法占用,没有借新还旧,没有破坏金融秩序,反而弥补了现有金融秩序的不足,各笔借款完全符合正常的合同法要求。但是,由于“天条”有罪,孙大午于2003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总的看来,我国立法和司法对企业家的去罪化和轻罪化虽然在进行,但在过去很长时间内进展缓慢。我们也应该肯定业已取得的进展。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法,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立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适用范围。从此之后,“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这两个针对市场主体设立行为的《刑法》罪名,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传统公司,而不再适用于“认缴登记制”的新型公司。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集资诈骗罪等九个死刑罪名。即便如此,对集资诈骗罪的判刑仍然是重刑。其实集资诈骗罪的判罪应该进一步轻罪化。其犯罪性质也仅仅类似于偷盗。

去道德化不独发生在企业界阶层

中国改革开放始于法制长期遭到破坏、道德长期陷于沦丧之后,当时的正式体制从威权主义走向新威权主义。正统意识形态出现所谓“半祛魅化”,传统价值观也没有回归,西方价值观重新开始涌入,而且不时受到压制,基本上出现了某种主体价值观真空。功利主义占据主导地位,“一切向钱看”成为时尚。其后的市场化过程伴随着两种总体趋势:一为法制化在推进,二为去道德化在继续。虽然法制化在进行之中,但是其相距法治的要求相差甚远。毕竟很多人治的因素也可以通过法制来固化。至于去道德化,则无论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甚至在很多家庭中均在发生。

既然去道德化问题发生在整个社会,为什么有很多国人只盯紧企业家,喜欢对企业家品头评足,甚至无端指责?我们不妨花点时间分析一下。首先,老百姓一般不会也不敢去公然批评政府。古人的遗训是“民不与官斗”,“不怕官,只怕管”。其次,企业家群体地位特殊,容易受到众人瞩目,对企业家群体或者某位企业家点头评足,于己而言一般不至于导致大祸临头。有关企业家群体的特殊性,人们很容易理解。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说得好:企业家必须位于社会和经济金字塔的顶端。其实,一个正常的社会,企业家必然位于社会和经济金字塔的顶端。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企业家阶层基本灭绝,那时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毫无疑问,无论我们如何定性当前中国社会,它肯定比“文革”时期更是一个正常社会。企业家是中国社会中比较风光的一群人物,但也是容易受到指责的一群人物。荣誉鲜花撒向企业家,舆论压力也往往会冲向企业家。马云、马化腾和任志强这样的企业家,既是家大业大,又是舆论领袖。其一举一动,都会牵动众人的眼线;其一言一语,都会成为新闻。

不过,部分民营企业家也可能在不存在“天条”有罪情形下犯法。他们在这方面则需要加强遵纪守法和道德自律。

尽管很多人仍然诚信,更多人向往一个诚信的世界,但不难发现当代中国存在某种程度的诚信危机。诚信的重要性如何强调也不为过。著名的美国自然法家斯布纳(Spooner)认为,人类和平相处的唯一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遵循一种唯一的普遍义务,即每个人对他人以诚相待。但是,我们会发现诚信问题目前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发生在政府部门和各个社会环节。在这方面,我们要对企业家们提出要求,但不能单独苛求他们。

权力强于资本是事实

在本书所涉及的28个企业家案例中,有些企业家有着依附权力的问题。问题是,难道中国的企业家有着阿谀逢迎、低声下气、权钱交易、委曲求全的特质吗?我看不是。我们有必要透过迷雾,看清中国企业家到底有没有特质,到底有什么特质。

在我国,权力强于资本,这是一个基本判断。不是所有企业家都是阿谀逢迎之辈,也不是所有官员都热衷于权钱交易。需要还原中国企业家的本来面目,我国多数企业家是有特质者:他们对盈利机会比较警觉,甘冒风险去组织资源去争取实现利润机会。这种特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家没有什么两样,这就是中国企业家的本来面目。

公权强势的结果就是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选择依附公权。因此,权力的节制成为当务之急。根据《中国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指数报告》,当课题组问及广东和浙江省各100位民营企业负责人自己认为目前该省民营企业对公共权力的依附程度有多大这一问题时,多数被调查民营企业负责人认为民营企业对公权力很大或者较大的依附,占比合计为82%。只有18%的人认为依附不大或者不依附公权力。这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民企对公权力有很大或者较大依附,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说明公权力过于强势,控制者大量资源和机会,把守着市场准入的门槛,而民企其实往往处在不平等的地位。这一问题不解决,我国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

两省被调查企业负责人大多数(92%)认为或多或少有必要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政,没有企业家认为没有必要参政。不过认为必要性不太大的占8%。正因为企业的经营生存受公权力影响很大,两省大部分企业家才认为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参与政治非常重要。

根据其回答的选择频次,两省民营企业家认为民营企业家参与政治的主要目的为(括号内为各项答案的选择频度):一是为了通过政治平台了解政治与经济走向(88.5%);二是表达政治主张并推动社会进步(68.5%);三是寻求权利保障与政治安全(66%);四是提高政治地位,获得社会尊重(25.5%);五是积累政治资源(19%);六是实现自我价值(6%)。在广东省,70%的被调查企业负责人选择了“提高政治地位获得社会尊重”;而在浙江省,只有25%的被调查企业负责人选择此项回答,这是两省之间最大的差别。被调查者认为民营企业家参政的第一大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政治平台了解政治与经济走向”,说明我国政治与经济走向仍不够透明,缺乏预期,难以从其他平台获得有关信息。被调查者认为民营企业家参政的第二大主要目的是“表达政治主张并推动社会进步”,说明被调查者认为这些参政者有通过参政表达自身主张、发挥自身正能量的意愿。第三大主要目的是“寻求权利保障与政治安全”,说明这些被调查者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基本权利保障还远远不够。只有少数被调查企业家认为民营企业家参政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实现人生价值,这说明当前的大环境可能根本无法使得民营企业家通过参政来实现人生的价值。

在转型期,中国企业家往往需要突破法规政策和制度上的障碍,去谋取实现自身所面对的机会。即便这些法规政策和制度对企业家有利,具体负责的政府官员也可能“拿你一把”,借助行政审批关口不放行。一些企业家会在这种约束条件下做出妥协,委曲求全。也有一些干脆冒天下之大不韪,专门借助不正当手段,通过权力“寻租”实现自己的好处——这里的“租”,是指只在政府管制的市场里存在的、而在竞争性市场里不会存在的好处。无论如何,一些企业家依附于公权,恰恰是因为公权过强,否则这些企业家为什么要以其尊严为代价,而对权力低声下气、趋炎附势?

地方政府和一些民企纷然依附国企,恰恰与国企的“市场权力”有关。其根源是公权没有得到节制,资本没有得到解放。民企为了求生存,不得不放弃其独立地位,转向依附公权力和国有企业。很多行政垄断企业的利润,其一大块是通过与民营企业“合作”而从民营企业所创造利润中分得的。这方面在石油行业非常明显。只要有行政垄断权力,国企就可以坐享其成。

在缺乏约束的权力面前,企业家可能永远是弱者。中国从古至今就有一些说法,比如“民不与官斗”,又比如“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些行为特征均与缺乏限政大有干系。最为红火的“红顶商人”其实在权力面前不堪一击。最近反腐风暴中有大量“红顶商人”落网,比如四川刘汉事件就是一例明证。有大量企业家从来就厌恶和避免与权力打交道,虽然失去了很多利用不正当手段而发财的机会,但是也因而避免灭顶之灾。这方面的例子多得数不胜数,只有深入企业家群体者才能明了个中情形。有很多企业家过去利用政府关系获得大量发财机会,他们生意越大,内心愈加不安。一旦在某个环节出事,不仅其多少年的辛劳就白费心机,无论多么巨大的商业帝国也可即可刻倾覆,而且难免有牢狱之灾。中国的企业家纷纷移民,可以部分由此得到解释。也有小部分企业家精于使用“白手套”,自身行事中规中矩,但任由手下人去疏通政府关系,而且设置足够的“防火墙”(比如明确规定不允许向政府官员输送利益,但对成功获得政府合同者提供高额)。这种做法在当前公权强势情形下,虽然某种程度上情有可原,但仍需谴责,其手下人往往成为替罪羊。当然也有很多企业家没有对手下做出如此的着意安排。

企业家没有“原罪”

全国各地社会舆论对企业家群体的评判差距很大。一般认为,社会舆论对企业家并不利,部分受到“原罪”论或“剥削”论的影响。万幸的是,最近笔者所主持《中国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指数研究》课题组的调研发现,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对民营企业家基本上是持比较肯定的态度。笔者所带领的课题组不久前对广东和浙江各100位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调研。调查结果并不同于上述情形。当问及广东民营企业家有关媒体及舆论对他们评价是否客观时,多数企业家认为舆论的评价是客观或者相对客观。其中:认为客观者占14%,认为相对客观者63%,合计77%。不过仍然分别有19%和4%的企业家认为不太客观和不客观。当问及浙江企业家负责人时,更大多数企业家认为舆论的评价是客观或者相对客观。其中:认为客观者占25%,认为相对客观者62%,合计87%。不过,仍然分别有11%和2%的企业家认为不太客观和不客观。

很多企业家错误地把社会上对企业家群体的扭曲性批评内在化,认为自己犯有“原罪”。其实企业家没有“原罪”。“原罪”是基督教里的一种说法,意指亚当和夏娃在上帝的伊甸园里违背上帝的意旨,听取蛇的挑拨,吞食了禁果。上帝将亚当和夏娃驱逐出伊甸园之后,他们的后代也因其“原罪”而人人带有“原罪”。把这种“原罪”说沿用到中国的企业改制,是一种不严肃的不当做法,但这种不当做法在很多地方是存在的。通过改制或产权并购而来的衍生型民营企业,其产权是否安全确实存在一些被人指责的问题——其原先的产权交易被普遍怀疑为不合法。但是,社会各界对一些衍生型民营企业原先产权交易是否合法表示怀疑,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的。首先,由于在原来国有或者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国退民进”的实施缺少一个公开、透明的操作平台,资产评估、定价、出售、善后等各环节很多是由地方政府和部门黑箱操作,缺少程序的公开性和正当性。其次,就揭露和报道的大量案例而言,确实普遍存在私相授受、半卖半送、只拿好处不背包袱等情况。不过这类报道必然是偏向性的,不对称的——一般都报道坏事,而非好事,有句古话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再次,部分公众也确实经常混淆企业资产和实物概念,把看到的企业实物视为资产,但看不到企业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对于很多中小型亏损企业因为已经没有净资产甚至亏损严重而实行改制出现的“零”置换与“负”置换(即白送或倒贴)不理解。

但是,如果说对所有此类改制企业的改制过程均认定为不合法,那肯定是过了头。需要看到的是,既有很多企业改制存在权钱交易和企业资产流失的情况,也有很多改制,既有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况,也有不存在权钱交易的情况,两者均实现了国企或者集体企业与民企企业家(部分原来为企业经管人员)双赢的结果。

既然不是所有改制都有合法性问题,就不能称衍生型民营企业犯有“原罪”。进一步而言,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所有这些原有国企或者集体企业中,如果不改制,多数企业将会因为自己的低效率和腐败等问题而对国家和集体造成更大的损失。当前中石油所暴露的腐败问题就够触目惊心的了。1996年国家统计局的经济普查显示国有企业的效率最低,其次是集体企业。后来,大量国有和集体企业就改制了。这样看来,早日改制属于一种正当的“止损”行为。

不能因为政府所设定的企业改制程序缺乏正当性,而全部归罪民营企业家。如果企业改制程序有问题,首先是政府官员需要受到惩治。但是,由于政府官员是在党的改革政策方针所许可的范围内推行的改制实验,往往需要突破原有的法律制度框架,这就意味着这些政府官员也不会因改制而轻易受到制裁。基本上,只要没有明显的权钱交易和由此造成的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就不能随意指责“原罪”或进而推翻原来的改制。至于企业家本身在民营化过程中是否有问题,也要看其中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的权钱交易事实证据和于此造成的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情况。

值得警惕的是,学术界还有人把“原罪说”扩大化。据说2002年郎咸平等人在讨论企业家“原罪”问题时,把“原罪”定义为一些企业家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牟取暴利,这样就更不正确地放大了“原罪”的范围。按照企业家冯仑的话,那是把“现罪”也加在了“原罪”头上。

仍需改进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虽然有了长足的改善,但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许多明显错误的企业家犯罪判案没有得到纠正,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事件也仍然在每天发生。

比如,仰融案和顾雏军案仍然没有得到适当的重新处理。首先看仰融案。我们经常听说在改革初期,私人企业家往往注册为集体企业,成为“红帽子”企业,利用“模糊产权”发展“计划轨”之外的“缝隙经济”。其中很多私人企业家的产权最终被侵夺,吃了“模糊产权”的亏。但是,仰融与众不同,他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通过自己在百慕大注册的华晨控股公司,以自己所持有的40%国有控股公司“沈阳金客”的股权“转给”以国有公益机构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名义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并通过换股操作成为华晨中国的控股人,将该公司作为自己的“红帽子”企业,利用“模糊产权”投资和发展出自己庞大的华晨系产业。运作的结果为,在其争取确认后来在美国上市的华晨中国股权的过程中,财政部发出国有资产确认函,确定华晨系主要资产为国有资产并划归辽宁省政府管理。

以上仅仅涉及狭义的个人财产权问题,还存在广义的个人财产权问题。根据洛克的思想,广义的私人财产权包括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与狭义的私人财产权。没有私人产权安全,就没有生命权和人身权的保障。仰融在事后继续通过股权运作争取确认自身股份的过程中,辽宁省政府指责仰融涉嫌“侵吞国资”,并借助国资在华晨中国的主要股东地位,解除仰融的董事会主席和行政总裁的职务。仰融本身也被辽宁省公安厅通缉。

再看顾雏军案。在本书中,不仅仰融遭遇涉嫌“侵吞国资”,而且顾雏军也因同样的罪名曾经身陷囹圄。他的所谓犯罪,可能是负责审判的法官与背后的地方官员和中央部门官员涉嫌犯罪,顾雏军实际上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如果民营化有问题,那是同意民营化的地方官员的问题,而不是顾雏军的问题;顾雏军如果民营化有问题,则需要举证,看其是否存在行贿问题。不能把正常的资本运作视作“国有资产流失”,然后把应该打在地方官员身上的鞭子打到顾雏军的身上。他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属于“天条”有罪,而且自己资金充足,对第三方没有造成实质损害。而且,现在的中国已经进入认缴注册资本阶段,此罪更不算为罪。至于“挪用资金罪”,根据笔者在参加北京召开的一次顾案研讨会上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反而是当地政府涉嫌伪造证据。

在薄熙来掌政重庆期间,据说许多民营企业家被黑打,其财产被充公,个人则身陷囹圄。迄今为止,这些企业家仍然没有得到平反,其财产也不知去向。新的侵权案也在不断发生。

目前,我国侵犯企业产权的事例仍然层出不穷,产权保护还远远不足。最近河北大午集团三百亩梨园被哄抢案只是沧海之一粟。2015年8月,河北大午集团大午农产品公司三百亩梨园遭到高阳县斗洼村几百村民哄抢,砖墙被推倒,职工被打,十几万斤梨被哄抢。哄抢发生时,公司数次报警。警察和梨园职工有十多人在场,但面对数百名的村民、并且其中多为妇女和老人,未能进行有效制止。虽然后来政府出面处理,但是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大午集团的背后是著名企业家孙大午。换成其他普通企业,梨园侵权案很可能会无人问津。

结语

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观念的力量,推行开放试错方式的观念革新和体制变革。经济学家凯恩斯说过,“观念可以改变历史的轨迹”。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也曾经讲过,“在长期,我们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在短期,我们就是自己所创造观念的俘虏”。要发挥观念的力量,就需要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解放思想,让各种思想在开放的环境中相互竞争。开放的思想市场最能形成正确的世界观。

我们每个人不一定比我们批评的“犯罪企业家”或“问题企业家”高尚。我们很多人面对权力和利益的态度和行为也与“犯罪企业家”或“问题企业家”差不多。我们很多人也属于“问题人”。要节制权力,解放资本,要在这个基础上拯救我们每个人的灵魂,包括当今那些“犯罪企业家”或“问题企业家”的灵魂。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通过换位思考,更加全面、平衡地评价和看待中国企业家。

第一,要正确理解和肯定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我们每个人的处境的增进,其实更需要仰仗企业家的贡献。企业家的最大贡献是推进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言的“新组合”,“经济发展”或者“创新”。这种贡献使得我们受益无穷,但我们往往身在福中不知福,甚至对他们抱着“仇富”的态度,或者谴责他们“剥削”。其实,他们的商业贡献要远远大于其获利。他们挣的钱越多,对消费者的服务就越好,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微软、苹果和淘宝的成功,都是例证。但是,很多人不会因为其商业贡献而感谢他们,而是在不对称的程度上赞赏比尔•盖茨基金会的善举。而相比之下,微软公司在商业上为全人类所做的贡献要远远超过后者,后者相当于前者的九牛一毛。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引入多点接触技术,对移动通讯实现行了一场革命,现在的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以及“互联网+”的前景,均得益于“苹果革命”。但是,全世界很多人在谴责乔布斯在慈善业上一毛不拔,而不是感谢他。实际上,苹果公司的商业成功已经是全人类的最大福利。马云的商业帝国也是一样。其贡献是做好了淘宝,并且把淘宝做得更好,至于他个儿到底有多高,慈善捐款到底有多少,不值得成为我们的关注焦点。这些企业背后的企业家们,为全世界人口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他们通过向全人类提供价值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包括其金钱上的巨大成功。

第二,政府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环境,鼓励更多的人成为企业家。要继续提升企业家法律地位,打破行政垄断,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工商行业和金融行业,包括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

第三,政府应该对企业家的工商业活动进一步去罪化和轻罪化。比如,应该取消“非法经营罪”这一“口袋罪”,至少要控制和缩减其适用范围。又如继续对“非法集资罪”轻罪化,所谓“集资诈骗”本质上同于“偷窃”行为,量刑上可以比较后一种行为。

第四,企业家自己还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做到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五,企业家仍然要看到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天条”有罪的问题,在这方面可与思想界和法律界更多的联合,共同推动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促进法治和善治。

冯兴元,2015年11月29日于颐源居

第3页 :

管金生:证券教父的世纪豪赌

证券教父管金生的最后一战

俞 飞

19年前,轰动全国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四大赢家28岁的魏东、29岁的袁宝璟、34岁的周正毅以及30岁的刘汉,一举实现资本原始积累,称霸一方。天道好还,四人最终悲剧谢幕:魏东跳楼身亡、袁宝璟四兄弟三人死刑一人死缓、周正毅锒铛入狱16年、刘汉兄弟被判极刑。

“327国债期货事件”最大输家,非新中国证券教父——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莫属。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当年,他的公司巨亏56亿元,濒临破产,被上海申银证券接管,而叱咤风云的他被捕入狱,罪名却是受贿和滥用公款……

江西才子投身商海

从江西山村的农家子弟,到驰骋上海滩的金融巨鳄,管金生的人生堪称传奇。

管金生生于1947年,算命的说他命硬,父母将他送出去寄养,到了3岁才领回家。家里穷,一没钱花,他的母亲就去赌。巧不巧,母亲永远是赢家。赢回来的钱,先是补贴家用,然后盖起房子。

赌钱,人类最原始的金融投机。管金生开玩笑地说,他最初的金融意识来自母亲。母亲早逝,留给儿子一句遗言:人生如流水,一直向东,才有出路,才有出息……

天资聪颖的他,18岁考入上海外国语学院。如同杜月笙当年那样,他手拿一把破油纸伞,肩上背着一个蓝布包袱,“上海滩,我来啦”!

然而他生不逢时,大学生活开始不久即遇“文革”狂飙,之后他被分配到机关做了9年行政工作。1979年,32岁的他考研重回母校,攻读法国文学。3年后,他再次面临工作不对口的苦恼。是进还是退?

一咬牙,忍痛放弃最爱——象牙塔里的文学梦,他义无反顾,投身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命运女神向他露出神秘微笑。1983年,中美国际投资法研讨会在沪召开,外语能力出众的管金生担任组委会秘书长,技惊四座,让人刮目相看。不久,他受单位委派,赴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进修。一举拿下商业和法学两个硕士学位,成了国内屈指可数的精通资本市场的精英。领导不同意他再去剑桥读信托法博士:“你走了,上海金融界就没有双硕士,得了博士,谁还能领导你?”

20世纪80年代中期,深圳发展一日千里。负重跋涉的上海怎么办?邓小平高瞻远瞩,寄望上海,提出把上海外滩建成东方华尔街。人到中年的管金生热血沸腾,下笔万言,陈述创建中国证券市场之重要,愿意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得到政府支持后,他领衔起草了新中国第一份股份化证券公司章程,擘画中国证券市场的全新蓝图。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名字便与中国证券市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股市波澜谁是英雄

1988年7月18日,管金生担纲组建的万国证券公司正式开业。谁人不知,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人闻股票色变。兴建股市,戛戛乎难哉!管金生领风气之先,提出“两个坚持”:第一,公司实行股份制;第二,坚持与银行脱离。

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其交易设备、规则,交易员的培训,几乎都是万国证券一手操办。管金生创办了证券业黄埔军校——“88证券高级业务研修班”,先后培训全国18个省市30多家证券公司50多名从业人员。他四处演讲,做了大量的市场培育工作。

凭借专业精神,万国证券迎来辉煌。股市大爆炸,管金生赚得盆满钵满。万国证券抢下16.7%的市场份额,成了当之无愧的证券业龙头老大。

1988年至1995年,万国8年的磨砺、成功和辉煌,怎么形容都不为过,这是管金生人生的顶峰。

管金生快马加鞭,大举进军国际市场。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纽约设立办事处,跨国金融集团呼之欲出。

最后一战黯然退场

管金生构筑了一个独立王国,即使决策失当,也没有人敢向他建言。他得意地说:“我在前面走呀走,回过头来看看,怎么后边没有一个人跟上来?”

以小搏大,惊险刺激,利润超级丰厚的国债期货市场,让管金生怦然心动。1994年,期货市场创建时间不到一年,游戏规则不完善,管理漏洞多多,允许透支,交纳少量保证金,便可入场博弈,金额高达保证金的10倍,甚至几十倍。国债期货市场很快成为投机色彩最浓的金融交易市场,成功者一夜暴富,失败者一文不名。

1995年年初,市场风闻:财政部在通货膨胀率上升的背景下为了保证国债信用和持债民众利益,将提升“327国债”保值补贴率。市场闻风而动,各大玩家施展浑身解数,玩起刀口舔血的死亡游戏。一轮又一轮的“多”“空”大战陆续上演。

市场对此间接政策信号的反应是普遍的“做多”预期。“做多”在当时是“政治正确”的选择,符合国家的国债期货调控预期以及对广大散户持债人的权益保护。

“327”,1992年发行的3年期100元面值国库券代号,1995年6月到期还本付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张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但这个利率明显低于同期银行利率及同期通货膨胀率,势必危及“金边债券”声誉。市场传言国家到期会以148元兑付。

管金生断定,这绝无可能。通胀连续7年高达两位数,国家决心降服通胀这只出笼猛虎。国库捉襟见肘,怎会拿出十几亿元巨资补贴“327国债”的无底洞。他拍板做空,万国证券倾巢出动,抛出巨量“327国债”。

英雄一世的他,压根也未想到,昔日他的学生结成联合战线,张网以待。战场上你死我活!管金生抛多少,学生们便吃进多少。万国证券倾力抛售国债,拉低最终交割价,而多方有政策保底,全力吃进,拉高交割价预期。双方在“多”与“空”的博弈中均有违反交易规则的操作行为。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权衡利弊,选择了取信于民的政策。公告“327国债”按148.50元兑付。

晴天霹雳!有巨量空单的万国证券顿时陷入灭顶之灾。慌了手脚的管金生,不甘心接受失败,拼死抵抗。2月23日一开盘,他集中百万资金在148.50元一线负隅顽抗。

错上加错,越陷越深。他又一次低估了多方的能量。在势不可挡的涨潮面前,他那点家当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数百万缺口的空单,转眼之间被多方争抢一空。盟军也临阵倒戈,管金生的防线崩溃。此时此刻,“327国债”每上涨1元钱,万国证券就赔上十几亿元。空方已出现许多爆仓者,万国证券危在旦夕。

这一刻,管金生铭心刻骨!短短几个小时,金融巨头被打回原形——一个一文不名的家伙。管金生能甘心吗?破釜沉舟,他密谋策划了一场震惊中外的空手套白狼。那一天收市前8分钟,风云突变!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上,一张合计上千亿元的空单从天而降,一下将“327”从152元砸到了147.50元。交易员也惊得目瞪口呆。

损失惨重的管金生,看似满血复活。倘若阴谋得逞,真能瞒天过海,他足足可以赚进几十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短短8分钟一场世纪豪赌!

黑色的2月23日,欺骗、愚弄、内幕交易,激怒了国人。众所周知,“327国债”发行总量380万口,一半在老百姓手中,现货交易最多不过200万口。万国证券下单量足足超过市场流量的20倍。这份空单从何而来?

举报信雪片似飞到上海证券交易所。6个小时后,仲裁委员会通过央视向全国发布公告:23日16时22分13秒以后的成交无效,151.30元为当日收盘价。

“327国债事件”,中国证券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管金生遭遇滑铁卢,全军覆灭。次日,万国证券门前,涌现挤兑潮。4月25日,管金生董事长兼总裁职务双双被免。5月,国债期货市场惨遭关闭。

法庭之上身单影孤

同年7月,管金生被上海市检察院正式逮捕,专案组指控他渎职、挪用公款、贪污、腐败,偏偏没有违反期货交易的罪名。原来1999年新刑法修正案出台前,新旧刑法均无相关罪名。

法庭上,他未委托律师辩护,也拒绝法院指派辩护人,以沉默表明自己的态度。次年,法院判决他1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罪名是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人民币269万元。因“327国债事件”生出祸端,却因行贿获罪。

监狱高墙内,做起外文翻译的管金生,依然留心全球资本市场新动向。在他之后,还有其他证券公司老总,锒铛入狱。上海滩证券元老阚治东进入看守所,面对里面许多同行,惊叹完全可以开一家证券公司。

2003年,管金生保外就医。叱咤风云的枭雄,隐居北京。去年,他和昔日部下一起出版《梦想的力量——万国人的口述历史》。如今,67岁的他,不求东山再起,他相信“终究有一天会有人去客观公正地评说这段历史,这肯定将是一个具指标意义的历史性进步”。

看见历史

中国证券教父的启蒙功过

田飞龙

法国文学与证券投资,本风马牛不相及之物,却融贯进中国证券教父管金生的传奇人生之中。管金生学法语、法国文学,去布鲁塞尔留学,这在改革大潮中是无比辉煌的学术资历。但他没有成为学院型学者,却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教父,对中国证券知识传播与机制完善有启蒙之功。

管金生对中国证券业的启蒙之功是无可否认的:第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期间,他就利用业务和外语翻译之便储备了较为充分的现代证券知识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开创有所思考;第二,响应邓小平将上海外滩建成东方华尔街的战略构想,上“万言书”,于1988年获批筹建中国第一家股份化证券公司上海万国证券,股本3000万元,同时确立了证券业与银行业分业经营的原则;第三,以万国证券名义开办证券业“黄埔军校”,培养数期几十名证券业从业技术人才;第四,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建所规划、基础设施、交易员培训等提供大力支持,助推中国证券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第五,支持中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开展有效监管,其政策建议多被证监会监管部门采纳,对完善早期证券监管法律体系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第五,带头扩大中国证券业国际交往,率先参与海外企业并购操作,为中国证券业和资本国际化开路。

回报管金生的是中国体制下的常规套路:无数的官方头衔、荣誉称号、各大学的兼职聘任以及市场机构的培训邀请。这些回报进一步确证并延伸了管金生的“证券教父”地位。无论个人后续遭际如何,他所开创的中国证券业早期业务模式、经验、人才、市场为一代代中国证券人所继承和发展。人陷囹圄,精神长存,这是“教父”的本质。

今天看来,管金生的犯错或违规不是从1995年“327国债事件”才开始的。在1988年成立万国证券公司之后,由于采取了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模式,管金生选择了以倒卖国库券为基本手段的资本原始积累路径,利用了国家监管漏洞和法律空隙。但为其带来第一桶金的国库券也成了他的“葬身之券”。

“327国债事件”被英国《金融时报》称为“中国证券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事件的本质是一起国债期货风波。在此轮期货大战中,忽略交易规则和监管政策取向,管金生可谓大进大出,叱咤风云,曾创造了2月23日交易的“最后8分钟奇迹”,通过抛出高达上千亿、超出本期国债发行额和万国证券法定交易量数倍的空单,绝地反转,将交易价格拉低至多方控制价和财政部政策调控价之下。管金生这一次完败:第一,期货投资预判的总体性失败与财政部最终公布的政策调控方向相反;第二,“最后8分钟奇迹”被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宣布无效。

“327国债事件”的教训是多方面的:首先,当时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处于试点阶段,交易规则、风险控制机制、监管体系、保障体系均不够完善,政策调控与市场风险均处于巨大的不确定状态;其次,国债的基础是国家信用,其稳定性和收益率不仅事关经济利益,更事关民众权益和政治稳定,管金生对国债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再次,证券业市场化不足,无论是国债做空导致政治失信,还是国债做多导致万国证券国有资产巨额亏损,都是国家利益的直接损失,但两害相权取其轻,管金生出局不可避免。

在官方宣布尾期交易无效并安排强制平仓后,国债信用和散户利益获得保障,但国债期货市场破产,万国证券倒闭重组。管金生的出局也意味着同期国债期货试点的政策性失败,并在搁置十余年后才得以重启。

作为此轮国债期货风波的最大搅局者,管的违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但当时的证券监管法律体系没有对操纵证券、期货价格行为进行刑事规制,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于是又出现了20世纪90年代初“张冠李戴”式的刑事定罪。

与民间金融试水者沈太福一样,管金生案作为中国证券业里程碑式案件,尽管起诉书和判决书均与金融或证券监管无关,但却直接刺激了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政策体系的完善,刺激了1997年刑法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直接规制。然而,在资本试水、法律不健全的早期改革时代,与许多同期企业家一样,“英雄”光环和“罪犯”箍咒几乎可以同时套用。

今日中国证券市场已深度化、国际化、规范化发展,“东方华尔街”应是技术创新、风险管控与监管法治化的精致融合,是中国证券与金融文明的典范。然而我们不应忘记,在证券改革史的早期奠基中教父管金生的启蒙之功。其“过”,是个人的,也是体制的。

用法治思维监管金融创新

林 海

尽管1997年,管金生被以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判处17年有期徒刑,但这并不能为“327国债事件”画下一个说得过去的句号。或许可以说,管金生是金融法领域“法罪错位”现象的又一个牺牲者。就金融法治领域的监管与创新问题,法治周末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

法治周末:为何金融法治领域容易出现“法罪错位”的现象?

杨东: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也是踩在合法与非法边界的“创新”行为。往往是在行为发生之后,才出台规则来填补法律漏洞。而针对之前的越界行为,由于立法不够完备,套利行为越来越严重,社会危害大到无法忍受的情况下时,监管者不得不进行规制和惩罚。这时如果仍然没有相应的罪名来规制,只好用其他的罪名进行制约——这是给市场一个信号,但这样的行为是有问题的。

法治周末:为避免出现这类情况,立法与监管应当如何应对?

杨东:应当尽快完善规则体系。金融领域的变化日新月异,法律跟不上金融行为,这是正常的。但是,应当具有灵活的、有弹性的其他规则作为补充,如自律组织、行业组织的规则。比如,在英国,行业自律组织出台的规则就很有权威。

在监管方面,应当加强横向规制和统合监管。金融领域的一些创新行为,实际就是在利用“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重叠和空白领域,“钻空子”进行监管套利。各个监管者的规则不统一,思路各不同,行动无配合,甚至各有各的利益。这样进行监管,不但是无效率的,还间接地助长了金融违法行为。

因此,应当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理念出发,实现各监管领域之间的统合。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创设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英国则成立了统合证券、银行、保险、衍生品领域的金融行为引导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和行为审慎监管局等机构,贯彻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与功能监管的原则。

法治周末:在保护金融消费者与金融创新之间,监管者应当如何取舍?

杨东:这二者实际是不冲突的。创新可以先于法律、法规,可以是精英之间的游戏。但归根到底,金融应当服务实体经济,应当为大众的投融资需求服务。金融创新从根本上讲,是为大众进行投资和融资,提供更多样的选择和更安全的途径。如果是以牺牲大众利益为代价的金融创新,不能称为金融创新,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正处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移的必经之路,这一过程我称之为“市场型间接金融”时期。这一过渡时期,需要大量的规则进行回应,需要一系列制度构建,来帮助转型完成。

法治周末:当前如果再出现像“327国债期货事件”那样的风险,会在哪个领域?立法与监管应当如何应对?

杨东:下一个风险点最有可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包括网络平台为基础的股权众筹、移动支付、P2P、虚拟货币等新事物。这些领域内,甚至有些风险已经发生。

目前,监管层已经有了积极的回应,对于一些创新行为进行了规制和风控。但是,由于仍然存在着各监管机构之间的隔阂,风险仍然存在。互联网金融是需要加以横向规制和统合监管的,否则危机不在这里冒头,就在那里爆发。

第4页 :

禹作敏:这个村支书有些强更有些横

渤海边的草莽英雄

邓学平

禹作敏,家喻户晓的中国第一代农民企业家。在他的带领下,偏居渤海一隅的大邱庄摆脱了百年贫困的帽子,走出了一条依靠工业集体化致富的路子。

然而无知和局限,让他在法盲的歧路上越走越远,以至无可挽回。禹作敏的离去,对于大邱庄的经济发展无疑是个损失,但对于矫正当地严重越轨的治理秩序则是件好事。

改革者无畏

1930年4月3日,禹作敏出生在天津市静海县一个世代农耕家庭。这里滨邻渤海,土地盐碱、地势低洼、沥涝频繁,居民长期面临温饱的挑战,生活十分困苦。禹作敏所在的大邱庄破烂零散,道路坑洼不平,而且是清一色的无砖无瓦的土坯房。

1974年,仅有3年私塾文化,当过马车夫、会计的禹作敏开始担任蔡公庄乡大邱庄大队党支部书记。彼时,“全国农业学大寨”正值高潮。禹作敏被铺天盖地的红色革命热情所鼓舞,曾四度前往山西大寨参观学习。1974年冬,禹作敏迈出了改造大邱庄面貌的最为原始的一步。他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带领大邱庄四千多名群众凭借土筐和铁锹,硬是把成片的盐碱地改造成为了肥田沃土,甚至还修了几十条能走马车和拖拉机的公路。然而,这等战天斗地的精神却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大邱庄的贫困面貌,村民依然挣扎在温饱线上。

自然和地理条件的制约,让禹作敏意识到改变命运不能再单纯依靠农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禹作敏破釜沉舟、先人一步,决定直接发展乡镇企业及制造加工工业。禹作敏倔强地认为,“低头向钱看,抬头向前看。只有向钱看,才能向前看”。这是通俗版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这种说辞在当时所面临的政治风险。禹作敏的人格魅力与过人胆识,在舆情混沌的重要关节初步展现,群众遂一呼百应。

变革,就这样出现了。大邱庄的第一桶金来源于兴办轧钢厂。大邱庄有一个村民曾经在天津一家冶炼厂当过工人,不仅熟悉冶炼技术,而且在天津的同行中有一批熟人。禹作敏委派他考察项目,了解到冷轧比热轧成本低,但质量相差无几。禹作敏当机立断,动员全村集资,公开承诺:“富不起来,我爬着去给你们拜年。”

此外,禹作敏又从别的单位借来几万元,凑足15万元从天津买来废旧设备,办起冷轧带钢厂。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个厂当年就赚到了17万元。这对于人均年收入只有不到100元的大邱庄村民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禹作敏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埋头苦干的精神,让大邱庄的集体经济开始以原子裂变的速度暴涨。

天下第一庄

轧钢厂之后,大量工业企业开始在大邱庄扎堆出现。1981年,大邱庄高频制管厂成立;1982年,大邱庄印刷厂、大邱庄电器厂相继开工投产。1983年,为扩大规模、便于管理,同时为享受政府对初创公司的税收优惠,禹作敏决定成立大邱庄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并将建立分厂的权力下放到各厂。

随着冷轧带钢厂、高频制管厂、印刷厂、电器厂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各个工厂下辖的分厂以“滚雪球”的方式越滚越多、越滚越大。1987年,禹作敏将上述4个总厂改制为四大公司。1992年,他又将4个公司分别改名为尧舜、万全、津美、津海四大集团。同年,在禹作敏的主持策划下,大邱庄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投资近10亿元,在村西北建立起“百亿元工业区”。是年底,大邱庄撤村建镇,共有工业企业二百余家,从业人员12342人,工业总产值402761万元,比1981年增长了835倍。

除了工业项目,禹作敏在农业生产上亦较早推行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做法,鼓励有能力的农民系统、集中承包土地。禹作敏先后将大邱庄农业专业队改组为农场,在规模化耕种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整个大邱庄仅有不到10个人在从事农业生产,却拥有两千多台农业机械,而粮食产值也远超以往。大邱庄村民彻底告别了饥荒,脱去了贫困的帽子。

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翻番,大邱庄的村民福利待遇亦有了难以想象的改善提高。除了用电、用气、用电话不要钱,上学、住房也全部由集体承担。对于光棍汉,村里还主动帮助解决婚姻问题。

随着大邱庄医院、大邱庄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理工学院大邱庄分院、大邱庄邮电大楼、香港街、百亿路以及纵横有序街道的渐次兴建,加之居民住宅楼的整齐划一、别墅群的井然分布,大邱庄成了名震海外的天下第一庄。《纽约时报》曾经以十分艳羡的口吻报道大邱庄的富裕程度:“这个村有4400人,却有16辆奔驰轿车和100多辆进口的豪华小轿车。”

禹记大邱庄的毁灭

非凡的成就使得禹作敏被诸多光环笼罩。他先后获得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优秀企业家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担任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在当时,他甚至拥有奔驰豪华型SL600防弹车。

众星捧月面前,禹作敏渐渐开始忘乎所以。他不仅不再把大邱庄的村民放在眼里,不把当地政府领导放在眼里,甚至不把人命和法律放在眼里。大邱庄已经成为禹作敏说一不二、一手遮天的独立王国。禹作敏私设公堂,雇佣很多保安,只要村民或者村企员工稍有闪失,轻则被罚,重则被打。一位香港记者曾经当面询问禹作敏是否是土皇帝,禹作敏则直言不讳地表示“我去了‘土’字就是皇帝”。

助长禹作敏这种有恃无恐、目无法纪,敢于以言代法、以身试法胆识的,不仅有他本人亲身经历过的法纪不彰、权大于天的时代现实,而且有大邱庄官商一体、无往不能的运作模式。大邱庄住着工商、税务、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派驻的工作代表,他们在领取国家发放的正常的工资之外,还领受着大邱庄另行为他们开具的另一份不菲的“工资”。工商部门就地为他们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就地为他们减免税收,公安人员优先保护大邱庄村民,法院……禹作敏后来看似荒诞、过激的一系列行为,实际上已不难想象。

1990年3月的一天,大邱庄一位员工只因说了一句“禹书记为女儿出嫁,在县城盖小洋楼花了不少钱”,禹作敏知道后怒发冲冠,将这位员工严刑拷打,逼得他服毒,差点闹出人命。一个月后,禹作敏的一位叔伯侄女疑似被同村刘金会污辱以致精神失常。禹作敏立即纠集一群人将刘金会的父亲刘玉田当街活活打死。事后,禹作敏亲自主持召开全村职工大会,将刘氏三兄弟捆绑着押至台前,鼓动大家对其进行“揭发”“声讨”。禹作敏还组织策动大邱庄近两千人大游行,大街上贴满了“打死人无罪”“打死刘玉田活该”等大幅标语。调查此事的公安人员则配合着借故离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刘玉田案”虽然未能让禹作敏面对司法,但接下来的“危福合案”却让他最终跌落法网。1990年前往大邱庄打工并于1992年负责该村华大公司养殖场基建工作的河北青年危福合,在公司面临解体之际被人指称涉嫌“贪污公款”。禹作敏组织人员对他进行突击审讯未获承认后,指使多人在大邱庄公司保卫处将其殴打致死。

为了阻止政法民警进入大邱庄开展侦查,禹作敏命令各公司调集上万名手持钢棍的群众在各路口和总公司大楼周围昼夜把守,进村的各主要路口分别被卡车、油罐车封堵。早先进入大邱庄的数名调查人员被围攻扣押,甚至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也被禹作敏非法扣留了两天。天津市公安机关派出近千名武警与之对峙数天后,无奈以撤退告终。

禹作敏扬言“打死个人算什么”“党内的事情党内解决”“任何人进入大邱庄都必须接受他的审查”。禹作敏的这些动作虽然对案件侦查起到了一定的干扰作用,但却更加坚定了有关部门执法到底的决心和意志。

1993年4月15日,禹作敏接到天津市委书记要找他谈话的通知。禹作敏带上贴身保镖和3名随从与县委书记一道前往天津。行至指定的房间后,等待禹作敏的并不是市委书记,而是多名神色严峻、全副武装的警察。公安人员出示了拘留证,禹作敏束手就擒。半年后,法院以窝藏罪、妨碍公务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等罪名合并判处禹作敏20年有期徒刑。1999年,禹作敏在狱中吞食大量安眠药自杀身亡,享年69岁。

现如今,大邱庄的街道、楼群仍然沿袭了往日的风貌,百亿路周边依旧可见大大小小的钢铁企业不时腾起的浓烟。但经历过数轮改革和市场变迁之后,那些为大邱庄带来滚滚利润的企业要么转手易人,要么经营乏力。禹作敏时代早已经终结,人们还在等待大邱庄复兴时代的到来。

看见历史

法盲书记的悲剧

田飞龙

禹作敏一直生活在一个自我的精神世界之中。这个精神世界的要素来源十分复杂,既有敢闯敢干、集体致富的模范形象,也有占村为王、无法无天的“土皇帝”思想,更有私设刑堂、草菅人命却又江湖义气浓重的黑社会老大身影,唯独没有对生命与人格的尊重以及对法治的敬畏。

“禹记大邱庄”是改革春天里的一个突兀、短暂而悲怆的故事,就像身受无数荣誉的禹作敏一样,一朝服法,色彩尽褪。1993年,禹作敏以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数罪并罚,领刑20年,其时市场经济改革正式拉开帷幕。1999年,禹作敏过量吞食安眠药致死,其时“依法治国”正式入宪。从市场经济到法治国家,中国改革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禹作敏在这一新阶段的起点处跌落,并非偶然,他那复杂的精神世界与行为习惯已落伍于时代要求。

禹作敏是一个“弱规范”时代的农民企业家,是20世纪80年代成功了的那一批人。20世纪80年代在精神气质上表现为两个颇具张力关系的层面:一是文化上的解禁欲望和人性躁动;二是经济领域的让权与放活,尽管经济管制依然严格,但只要有人脉、有胆识、有门路、敢闯敢干,改革逻辑以“结果”论英雄。

禹作敏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逻辑无关,却深深镶嵌进了这一时代的经济逻辑之中。他是农民企业家中的英雄,他得到了一个农民可想与不可想的荣誉,甚至还上了1989年的春晚。然而,20世纪90年代开启了中国改革逐步规范化的新阶段,实用主义尽管依然重要,但符合规范的实用创新才是最佳形态。

农民企业家禹作敏在20世纪80年代打造了“天下第一庄”——大邱庄,使一个农业村庄在十年时间内成长为一个工业集团,全民进厂,全村致富。这种经济奇迹对禹作敏的精神世界必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更是确立了他在大邱庄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威。大邱庄逐步形成了一个“政治与秩序”的小气候。

在外部关系上,禹书记以其无数国家级荣誉和改革企业家身份足以摆平一切干扰。内部关系上,禹作敏长期担任党支部书记和村工业集团董事长,掌握绝对权力。这是一个在法治不健全、市场经济不规范的改革大潮中成长起来的“禹记王国”,他是绝对的集劳模、书记、董事长、共同富裕领路人、村庄秩序奠基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的“土皇帝”,无人可以挑战其权威。

至于党内民主规范、村民自治规范、企业治理规范等常规的规范系统在遭遇“魅力型领袖”时统统失效。1993年,这是禹书记和大邱庄的巅峰,也是陡然跌落的开始。

这一秩序崩溃的导火索是1992年年底的大邱庄华大公司职工危福合被殴打致死案。实际上在该案之前,禹作敏的“私人法庭”早已开张,只要不出人命就好摆平。在他的“私人法庭”里,有录音、录像设备、电警棍和皮鞭等,更有一班铁杆拥趸,充当打手,刑讯逼供,以此摆平一切。

禹作敏的“私人法庭”不仅针对与其存在利益冲突的内部人员,还针对与其家属系统有冲突的人甚至外来考察学习的干部与学生,实在是无法无天。在大邱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甚至认同:这里没有法律,只有禹书记的指示。大邱庄的“人治”绝对超越“法治”。

1992年年底的危福合案是禹作敏亲自报案的,他似乎自信于这一次依然可以蒙混过关。为此他一方面私自补偿死者家属以封口,另一方面则伪造假现场和假材料以欺骗办案民警。伪造的现场在民警勘查时出了漏洞,案发风险升级。

禹作敏一不做,二不休,一方面安排嫌犯外逃,后又在本村藏匿,另一方面则煽动群众堵截办案民警,掀起警民冲突。禹作敏甚至发动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将警方的正常办案建构成对“天下第一庄”大邱庄、改革事业以及他本人的“非法行动”,煽动群众抗命。

禹书记这一次犯了人生最大的错误,这种法盲意识下的违法抗命就是对抗执法。当法律遭受大邱庄严重挑战时,后者的政治与法律命运其实已经注定。

十余年的禹氏权威未受挑战,不是因为公权力没有能力规制,而是因为禹作敏的改革作为及其内部治理尚未出现严重的挑战党纪国法的典型事件。再进一步,当危福合案由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升级后,禹作敏的行为性质已经发生变化,不再是单纯的基于江湖义气对“拥趸”的无限庇护,而是以“独立王国”姿态对政府公权力的公然挑战。

从此,禹作敏从农民企业家代表和改革先进沦为身负多重罪责的阶下囚。法盲书记进监狱,对于习惯了禹书记“指示”和“专政”的大邱庄而言,一时颇为不适。没有了禹作敏的大邱庄,将要从“天下第一庄”的迷梦秩序中醒来,逐步适应一个市场经济与法治日益规范的改革新时代。禹作敏的倒掉是大邱庄的新生。

禹作敏对自身的负罪倒也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犯罪根源,他总结道:“有思想上的,也有历史的。大邱庄发展起来了,我的脑袋膨胀了,忘掉了法律,忘掉了精神文明。一直到被逮捕时,我还是糊里糊涂的,我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严重的犯罪。”法治条件下,不存在“无知者无罪”,也没有什么“法不责众”,人不能以不知法作为抗辩理由,也不能期望从“众人违法”中逃脱罪责。

重要的可能并非禹作敏不知法,作为大邱庄一号人物,作为20世纪80年代改革风云人物,他的交往和视野肯定是开阔的,他对党纪国法的知晓肯定是充分的,只是“知法”未必“守法”,他的“脑袋膨胀”和“糊里糊涂”实际上是对旧有精神世界的留恋和对新时代法治精神的不敏感。他为此晚节不保,身陷囹圄,不得善终。

禹作敏的跌倒、服法与远去,具有某种特别的时代变迁象征意味,一个以执政党政治决断、改革实用理性、宪法法律规范精神与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为基调的“规范世界”已经到来。

时至今日,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法治突破与制度规划,更是权威而系统地总结了这一“规范世界”的经验与教训,继续坚定法治取向。禹作敏的大邱庄只能是一种法治改革的“前史”,是那个偏离规范的“实力世界”的一抹残阳,永远地走进了改革的“背景”深处,成为历史的碎片,亦警示后人。

第5页 :

李经纬:是谁杀了“健力宝”

改制阵痛中的李经纬

俞 飞

2013年4月28日,叱咤风云的健力宝前掌门人李经纬的追悼会在佛山举行,家乡父老、生前好友及体育明星等数百人为之送行。

这位20世纪80年代崛起的“中国神水”之父,人生大起大落。风光无限,攀上事业巅峰的他,睥睨天下,尽显一代企业家的荣耀与梦想。晚年锒铛入狱,饱受病痛折磨,但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宝贵的他,从不与人诉说苦衷。

李经纬,更能消几番风雨,功过留与身后评……

开启中国营销新时代

1939年,生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他,是个遗腹子。他少年丧母,在广州东山区孤儿院里长大。后来,他给人擦过皮鞋,做过印刷工人,在戏院给有钱人打过扇,没进过一天学堂。其身世之惨,为国内大企业家之仅见。

天无绝人之路,他凭借自身的能力,当上当时三水县的体委副主任。1973年,他被发配到一个毫无起色、只有几口酒缸的米酒厂。正是在这里,他的人生迎来命运的转折点。他力主上马“强力”牌啤酒,只身三次往返江浙寻找啤酒花和麦芽,让奄奄一息的酒厂满血复活。

1983年,他出差广州,买下平生第一罐可口可乐。饮料下肚,灵光乍现。好家伙,同样是卖水的,自己干吗不生产饮料,要像可口可乐一样风光,他心里想。

这时,广东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欧阳孝正好研发出一种“能让运动员迅速恢复体力,普通人也能喝”的饮料。只是滋味如同药水难以下咽,乏人问津,没有厂家愿意生产。得知消息的他,登门拜访,最终拿下这项研究成果。历经128次的反复试验,一种橙黄色饮料横空出世,这就是后来享誉全球的健力宝。

接下来,就是李经纬超前营销意识和品牌塑造能力的表演。尽管工厂年产值才90余万元,纯利润不足5万元,他却敢做大梦。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成为李经纬事业腾飞的基石,他豪掷25万元赞助12支国家队,后人赞誉他“有眼光、有魄力”。

所有的好运都落到了李经纬头上,8月7日奥运女排决赛,中国女排击败美国队,实现“三连冠”,举国沸腾。女排姑娘手中的健力宝引发国际媒体关注。一时间,“东方魔女喝中国魔水”,健力宝美名不胫而走,全国疯传,根本还没有市场销量的健力宝一夜成名,一炮走红!

没有幸运女神的眷顾,健力宝也只能卓立于凡尘,而不能登堂入室,跻身中国民族品牌的神殿。抓住历史性机遇的李经纬,趁热打铁,妙招迭出。1984年,健力宝销售额345万元,第二年1650万元,第三年飞升到1.3亿元,其后更以势不可当的速度占据了国内饮料龙头地位,风头正劲,一时无双。

山到绝顶我为峰

李经纬步入人生的黄金时代。他打出“民族饮料品牌”,力拼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赢得政府和民众鼎力支持。继之,他抢下六运会和亚运会指定饮料名号。仅北京亚运会,财大气粗的他,狂撒1600万元赞助费,让人咋舌。

1991年,他策划“拉环有奖”的促销创意,消费者拉到印有特别图案的拉环,就可以得到5万元奖金。健力宝每年投入巨资,在中国城乡获得出人意料的成功,电影《疯狂的石头》中易拉罐行骗细节,每每让观众笑得前仰后合。

1992年,他再出奇招,策划了参与美国总统大选的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与副总统候选人夫人一起畅饮健力宝的新闻事件。摄影师拍下两位夫人一起喝健力宝的照片,引起轰动。次年底,他又把健力宝摆上了联合国安理会圆形会议桌。

1994年,健力宝创业10周年,李经纬豪情万丈,定下“双百”目标——到2000年,实现销量100万吨,销售收入100亿元;挥师进军可口可乐的老家——美国市场。他在纽约开设办事处,在帝国大厦买下一层办公楼。他踌躇满志地宣称,健力宝在中国的销量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总和。同年,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把一颗小行星命名为“三水健力宝星”,这是全球第一颗以企业产品名称命名的星星。

18年时间,健力宝从一家“南国”小酒厂,华丽转身为中国民族饮料业的一面大旗。随着健力宝的巨大成功,李经纬在三水的地位日益突出。地方官员对外这样解释“三水”:水稻、水泥和魔水。市文联还专门写过一个对子:“三水流三水,盛产水稻水泥与魔水;龙人传龙人,迭出人类人萃侪强人。”“强人”指的就是李经纬。20世纪90年初期,健力宝鼎盛时期的税收占到三水市整个财政收入的80%,更何况,没有健力宝,三水这个地方恐怕到现在也没人知道。

生于市场死于体制

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李经纬打造了健力宝品牌,造就了健力宝集团。但健力宝却不属于他个人。他不过是健力宝集团这家国有企业任劳任怨的保姆而已。“生于市场,死于体制”,他用一生演绎了这8个汉字。

20世纪90年代中期,健力宝诸多隐患陆续浮现。大举进军美国市场,雷声大、雨点小,美国超市里根本看不见健力宝的身影;效法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和麦当劳、肯德基结盟的战略,进军中式快餐业,不惜一掷千金,寄予厚望的“力宝饭”惨败收场。此外,健力宝在房地产方面分散了许多精力。

1997年,是中国民族饮料产业集体下行的分水岭。健力宝销量开始以每年七八万吨的速度持续下降。到1998年,“两乐”(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占据中国碳酸饮料市场半壁江山;2001年,更抢下70%市场,而健力宝的市场占有率暴跌到3%。

面对财政来源大户急剧衰退,三水市政府忧心李经纬把健力宝搬到广州去,开始施加诸多钳制。1998年,李经纬策划香港上市,希望一劳永逸解决企业的产权问题,但地方政府喊停管理层收购,他一怒之下放弃上市。

1999年,李经纬提出管理层筹资4.5亿元买下健力宝,再次遭拒。

健力宝转制过程,一波三折,远远超出李经纬的控制。三水市政府下定决心,搬开这块拦路石,独自进行转制。但无论李经纬如何抗争,失败的命运早已注定。2001年新加坡一家公司与三水市政府草签协议,政府作价3.8亿元,将健力宝全数出售。

李经纬破釜沉舟,全面抵制,拒不交出相关商业资料。依靠多年积累的媒体关系,举起“民族品牌”大旗,他痛斥政府将健力宝品牌贱卖给外资。此招一出,市政府陷于被动。李经纬又成功劝退虎视眈眈的娃哈哈集团总裁宗庆后。

所有潜在买家退场,市长同意给他7天时间筹款4.5亿元买下健力宝。商场如战场,就在第六天,李经纬被叫到市政府,最后方案如晴天霹雳:健力宝被卖给神秘的资本运作高手张海,价格3.38亿元。

健力宝国企改制剧情上演惊天大逆转。木已成舟,谁能挽回?2002年1月,“弃子”李经纬在签约仪式上抬头问天、泪光闪烁的照片被各家媒体频繁转载。次日,他因脑溢血突发住院。10月,他因涉嫌贪污被免去全国人大代表,监视居住。他的4个老部下也命运多舛,张海许诺给管理层的20%股份,自然不能给一个“犯罪嫌疑人”。

2009年9月,李经纬出庭受审。2011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李经纬获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罪名是“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以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侵吞国有财产331.88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接盘的张海,下场如何?2005年3月,张海涉嫌以做假账、虚假投资、虚增库存、虚增销售等方式挪用、抽走、转移、侵吞健力宝资金,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获刑10年。但2011年他“神奇”地提前出狱,远遁国外。

地方政府、健力宝与李经纬,三方皆是输家。“中国失去一家知名大企业,消费者失去一个选择,地方失去重要企业与税收来源。这也是产权不清时代、财富得不到保障时代必然产生的悲剧。一个悲剧的时代,却找不到罪犯。”财经评论员叶檀一针见血。

“生于市场,死于体制”,李经纬的悲剧性落幕,仿佛无言诉说历史的无情和无奈。健力宝的陨落,究竟谁之过?转型期中国企业家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吗?

看见历史

一代企业家的集体阵痛

田飞龙

健力宝和李经纬的悲剧是中国国企改制史的一个典型缩影,生动再现了国企管理体制上激励与约束的双重缺失以及国企改制中的管理层收购困境。管理层收购曾经被作为国企改制的样本模式,直到2004年“郎顾之争”发生,才引起较为严重的关切和反思。郎咸平称这一过程为管理层的“掠夺盛宴”。

李经纬的成功来源于两大优势:体育因素和营销因素。他的前半生历经磨难,乏善可陈,但在改革大潮中却突然爆发。首先是体育因素,个人体育爱好和表现使得其进入体育系统,其商业成功更是与“运动饮料”“体育服装”密不可分。其次是营销因素,由于他的策划运作,名不见经传的“健力宝”饮料可以在很短时间内亮相奥运会,后续产品营销也颇多亮点。当然,这不纯粹是营销,而是建立在产品比较优势的实体基础之上。

在20世纪80年代初,李经纬和欧阳孝的资本、科研合作可谓一时佳话,推动了国内软体饮料从“简单舒缓型”向“运动保健型”的转变,打造了民族饮料第一品牌,市场估价最高时竟达到60亿元。李经纬与李宁合作开展的运动服装项目也是商业成功的经典案例。这些成功逐步构筑完成了李经纬作为经理人在企业改制中的剩余索取权基础,而其中的对抗、冲突及悲剧也由此酿成。

整个20世纪90年代,健力宝管理层都陷入了企业控制权和改制股权之争。健力宝的股东本来是广东省三水市政府,但管理层是以李经纬为首的少数骨干。由于改革时代对国企的政策放松倾向、放权让利安排、经理人对企业竞争决策的职业化、灵敏度与实际控制力等因素,健力宝名义上由政府控制,实际上由李经纬等少数骨干控制。

1993年,健力宝被列为广东省第一批上市企业,本可就势做大,然而李经纬以企业内部资产与运作不规范为由拒绝上市。而这种不规范又与管理层某些自利行为有关,管理层私利阻碍了企业正常上市。

1998年,李经纬决定企业在H股上市,在多方准备和政府支持均已就绪后,上市方案被他的几个副手否决,理由是他们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无法认购港股。管理层的私利再次捆绑企业发展。迟迟上市未果的健力宝终于遭遇了财务危机和市场下滑,政府方面决定加速改制。

政府主导的改制,实质是将政府控制的75%国有股权转让,但转让决策及有关方案却没有让李经纬等参与。李经纬的改制逻辑是:管理层是健力宝品牌和财富的实际创造者,政府不过是“甩手东家”,改制必须在股权安排上满足“掌柜”(管理层)的需要,这既是对管理层贡献的实际肯定,也是企业保持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循着这一思路,李经纬带领管理层与政府方面展开了改制博弈,提出了4.5亿元3年分期付款的收购方案,与后来郎咸平批评的“空手套白狼”模式惊人相似。政府方面的改制逻辑是:健力宝管理层多次阻挠企业正常上市,内部管理混乱,必须实现管理层机制改革和股权结构“换血”,才能保证改制成功。

健力宝改制既显示了国企中“东家”与“掌柜”的不同利益关切和权利主张,也显示了中国特色政商关系在改制个案中的具体形态。博弈结果是引入作为第三方的外来收购者。然而,改制后的健力宝依然困难重重,管理并未得到改善。

早在2002年,即健力宝改制后半年,李经纬即被指控以公款购买私人商业保险,数额达数百万元。2011年,李经纬被判贪污罪成立,获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2013年,李经纬因病去世。据调查,李经纬时代的健力宝有着大量的海外公司资产,这些资产在改制清算中并未完全清理出来,这是否也属于“非法转移国有资产”?转移的动机无非是给退休后的自己以必要保障,而这些保障尽管在法律形式上不成立,但却符合李经纬的“内心正义”。

李经纬经历的是中国国企改制扭曲的正义。扭曲是双方的:一方面,国企管理制度上没有成熟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仅给能干的经理人留下了“激励”上的空白,也给后者留下了“私吞”的便利;另一方面,国企经理人尽管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但对于国有资产并无法律上的剩余索取权,其实际索取行为最终将遭到法律的清算。而所谓的管理层收购,出让一方固然有公共利益的考量,但毫不顾及管理层的改制方案肯定会阻力重重,也必然引发管理层对企业资产的掏空冲动,而在受让一方,则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简单经济理性,必然导致企业资产被人为低估,导致一场针对国有资产的“掠夺盛宴”。

凡此种种必然酿成国企改制中的政商悲剧,既往的经理人贡献和双方的合作默契被一笔勾销,留下的是纯粹的利益博弈,而等待企业家的则是最终以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来为自身“无拘无束”的内部人控制行为埋单。

改制是中国改革一代企业家的集体阵痛,经此阵痛,国企管理制度看齐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已更加清晰,企业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也将更加完善。包括李经纬这些在改革史中功绩卓著而又锒铛入狱的企业家,其成败荣辱有个人原因,也有体制原因,他们也应当算作改革的“奠基者”。

李案:政商关系破裂的产物?

王永茜

健力宝在李经纬的经营下创造了风靡一时的神话。然而,在后期的巨变中,李经纬和健力宝双双走向寒冬,联想当时其他国企老总的相似经历,有人说李经纬案是政商关系破裂的产物。那么,从法律上看,这究竟有几分可信度呢?就此,法治周末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莫开勤,对此进行一次专业的剖析。

法治周末:有观点认为,“李经纬入狱,是中国改革史上的一个遗憾”。您怎么看?

莫开勤:从经济发展上看,李经纬对于健力宝集团的发展壮大功不可没,而且离开了李经纬的健力宝集团很快就由鼎盛时期下滑到二线、三线企业,这中间确实有些遗憾的成分。但从法律上看,法院的判决依然是正确的。李经纬是健力宝集团的掌舵者、并非拥有者;李经纬虽然担任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但其受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委派到该企业任职,其身份符合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法治周末:您刚才提到了李经纬的身份,认为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此案引发无数争议的焦点之一就在于李经纬的身份:他究竟是企业老板,还是国家工作人员?您认为在这一点上具有模糊性吗?

莫开勤:在社会一般人看来,李经纬的身份确实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这是由当时的历史背景决定的。20世纪90年代,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因为产权不清、身份不明,许多国有企业的高管在档案和身份的管理上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混乱。

但是,在法律规定上,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非常明确的。在李经纬案中,做出一审判决的佛山中院专门就李经纬的身份做了说明。李经纬案的同案犯(杨仕明、黎庆元等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广东省高院也查实了大量证据,证实李经纬、杨仕明等人“先后受全民所有制企业广东健力宝饮料厂的委派,分别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其身份符合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应认定为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主体”。所以,我认为在李经纬的身份问题上不存在法律的模糊性。

法治周末:李经纬的辩护律师为其做的是无罪辩护,社会一般舆论也有不少人认为李经纬的行为“有错,但不是犯罪”。对此您怎么看?

莫开勤:舆论对于案件的看法很容易受案外因素(如情感)左右。毋庸置疑,李经纬等人在经营上违规操作的行为肯定“有错”,作为公司高管,他们任意决定用下属公司的职工福利资金为自身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这种行为有违公司法的规定。

但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李经纬等人的行为又进一步触犯了刑事犯罪,理由是:根据法院的调查取证,涉案公司的职工福利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公司《职工福利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其对象应该包括在原健力宝饮料厂工作的多名在册员工,因此涉案的职工福利基金属于公共财产,李经纬等人将此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法治周末:李经纬案被贴上了一个标签,被认为是我国“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政商关系破裂的产物”,您认为李经纬案有这种标杆作用吗?

莫开勤:从当时案发的背景来看,李经纬案之所以发生,也是因为健力宝集团发展壮大之后,与其国有资产的股东之间出现了明晰产权的一系列纠纷,这些纠纷在当时没有得到正确的处理,从而诱发了李经纬等高管的犯罪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李经纬案能够部分地体现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的一些典型问题。但要说李经纬本人是制度的受害者,对此我并不敢苟同。

在刑法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经纬等人利用其职务之便,剥夺了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贪污了其他职工的福利资金,就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应该说,李经纬案对于其他国有企业的高管不是一个标杆,而是一个警醒,提醒企业高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公司组织章程依法运作和治理。

第6页 :

戴国芳:宏观调控下的祭旗者

戛然而止的钢铁狂想曲

邓学平

经历大起大落之后,年逾五十的戴国芳或许更能洞彻他的天命所在。铁本的雄心壮志早已凋零殆尽,只有那无尽的蒿草仍在无所顾忌地疯长,似乎在做历史的见证,又似乎在做无尽的言说。

在中国企业家年谱中,戴国芳是无法跳过的一个名字。他出身贫寒,却实现了从一名普通泥瓦匠到中国富豪的蝶变。

他曾经雄心万丈,想晋升为中国新一代的钢铁大王。但不曾料到,一场巨浪将他吞噬。如今,戴国芳成了一面镜子,折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命运和时代的变迁。

泥瓦匠出身的企业家

1964年,戴国芳出生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东安镇安北村的一户农民家庭。这是一个从蒿草丛里长出来的苦孩子,他初中二年级便不得不辍学谋生,跟随父亲做起了泥瓦匠。

16岁那年,他开始转行做废品收购生意。那时,常州一带办起了很多中小型制造企业,戴国芳就每天去工厂附近捡拾和收购废旧铜铁。尽管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是他似乎有着特别的商业禀赋和天分。稍稍积攒了一点钱,他就去买了一辆手扶拖拉机。这样一来,不仅他的收购半径扩大了很多,而且收购效率也成倍提升。尝到甜头后,他很快又买回一台压块机。因为他发现,将碎铁压成铁块可以卖出更高的价钱。没过多久,他已经能将压出的铁块卖到无锡和上海的钢厂。

1984年前后,戴国芳发现炼铁的利润要远远高于废铁买卖,便在自家老院子的旁边辟出一块地,挂牌办起了一家名叫三友轧辊厂的炼钢作坊,并一口气购进了3台小电炉。戴国芳也许不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命运已经注定与炼钢捆在了一起。

由于小电炉电耗成本很高,戴国芳转而从上海等地的国有企业购买了几台淘汰下来的二手转炉和化铁炉,形成了简单的产业链。在积累了一定的炼钢经验之后,戴国芳又去承包了一些濒临倒闭的国有钢厂的车间。那是一个体制决定效率的年代,在国有企业厂长手上毫无生机的炼钢车间一旦转到了戴国芳的手中,顿时就成了赚钱的机器。最多的时候,他名下的承包车间有5家之多。

由于经营有方,戴国芳逐渐完成了他的原始积累。1996年,他手头上的资金已经达到6000万元。这一年,戴国芳带着他的全部家当,在常州注册成立了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寓意以铁起家、不离本业。

富豪榜新秀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东南亚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政府迅即启动了大规模的刺激政策,国内各种能源全面紧缺,钢铁和电力成为最紧俏的商品。在钢铁市场上,无论是线材还是板材,普通钢还是特种钢,价格普遍持续上涨,几乎到了“一天一价”的地步。那时铁本厂的门口,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卡车每天排成长龙。

铁本的快速发展并没有让戴国芳沾沾自喜、夜郎自大。戴国芳比任何人都清楚,铁本工厂的规模还是偏小,技术水平仍然偏低,生产的都是轧辊、连铸坯等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了让铁本跃上一个新台阶,戴国芳决定倾其所有上马高炉项目。

高炉建成之日,戴国芳当着数千工人面对高炉长跪不起,泪水与汗水交混而下,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这一年,铁本的钢产量猛增到100万吨,销售收入超过25亿元。在当年的《新财富》“中国400富人榜”上,他名列第376位,估算资产为2.2亿元。

2002年的春天是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38岁的戴国芳在长江南岸的长堤边独自踱步,新建一个大钢铁厂的想法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按戴国芳的估算,中国的这股钢铁热起码还可以延续5到6年,这是钢铁人一生难遇的大行情。戴国芳不想错过任何可能使铁本有更好发展的机会。

那一年,戴国芳从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常州市准备在长江沿岸附近辟出3万亩左右的土地作为产业基地。长江沿线号称中国的钢铁长廊,武汉钢铁、九江钢铁、马鞍山钢铁、南京钢铁、宝钢集团等钢铁巨人比肩而立、蔚为壮观。戴国芳决定将铁本建在这些国字号大佬们的身边,有意要一竞高下。

按照戴国芳当初的设想,新建设的工厂比现有产能大出一倍左右,它的主体建设是两座高炉和一个14米深的深水码头,占地2000亩,年产260万吨的宽厚板,总投资额为10亿元左右,主要以自有资金滚动投入。在与苏州、无锡的GDP竞赛中逐渐处于下风、亟需大的投资项目拉动增长的常州市政府在知道这一情况后,主动伸出了橄榄枝,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加码政策。

那时全国各地都在上马钢铁项目,常州市政府非常希望铁本的新厂能扩大规模和影响。在当地政府的热情推动下,铁本项目规划一改再改。短短6个月,规模从一开始的200万吨级,加码到400万吨级、600万吨级,最后被确定在840万吨级,占地规模从2000亩攀升到9379亩,工程概算也从10亿元剧增为106亿元,产品定位则提升为船用板和螺纹钢等较高档次产品。

在那个时候,铁本的固定资产只有12亿元,净资产仅6.7亿元。以这样的资本规模要启动一个超百亿元的项目,没有金融机构的强力支持是无法想象的。在确认政府支持的信息后,当地银行大开绿灯,铁本几乎没费什么工夫就获得了近44亿元的银行授信。然而,成熟的规划、充足的资金配套只是基础,这种规模的投资项目按规定还必须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当时急着上马工程的不仅有戴国芳,还有当地政府。铁本项目如果照实上报,不但审批流程旷日持久,而且获准的机会十分渺茫。于是,铁本的840万吨项目被拆分成7个子项目和1个码头项目分别上报,铁本相应成立了7家“中外合资公司”。同时,当地政府火速批准了所有的基建项目,甚至有些手续直接由政府代为办理妥当。

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让戴国芳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新厂的建设上。据一位参与该项目的包工头回忆,戴国芳由于整天都想着新项目,每天差不多7点就开始上班,晚上12点的时候还要亲自到工地查看进度,常常工作到半夜一两点钟。由于精神高度紧张,戴国芳甚至要借助安眠药才能入睡。

那时戴国芳近乎玩命的工作只为了那句“3年超过宝钢,5年赶上浦项”的豪言壮语。在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只是呓语,只有戴国芳把它当成了真正的目标。

调控风暴引来牢狱之灾

就在戴国芳的铁本厂建设得如火如荼之时,一场猛烈的调控风暴不期而至。戴国芳和铁本厂的命运就此急转直下,其结局之惨痛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面对“全民炼钢”的热潮,国务院于2003年年底发文要求迅速遏制钢铁领域的盲目投资。2004年2月,国务院组成8个督查组分赴各地清查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中的“盲目投资行为”。就这样,戴国芳和他的铁本被卷入了一场始料未及的惊涛骇浪之中,悲剧性地成为那场宏观调控的“祭旗者”。

面对声势浩大的调查,从来没有应付过如此场面的戴国芳方寸大乱。于是,他向上级呈递了一份自查报告,供认自己虚开了近两亿元的发票,并且承诺尽快补缴所有的税款。然而,事态远比他想象中的要严重得多。正是这份自查报告在两年后成了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的最有力证据。

3月20日,遭到巨大压力的常州市政府组成了铁本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紧急下达了停工令。4月初,一个由9部委组成的专项检查组赶赴常州,对铁本进行全面检查。4月19日,戴国芳和他的妻子、岳父等10人被警方带走。此后,新华社向全国播发通稿,《人民日报》也为此专门发表社论。铁本成为宏观调控的“第一案”,项目被迫全面下马。

然而单纯从司法角度,戴国芳的案件却充满争议。该案最初因“违法用地”而起,媒体列举了其5个方面的问题,但检方指控的却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罪名。戴国芳被逮捕羁押超过两年后,才迎来首次开庭,羁押4年之后,法院一审还未判决。2009年4月,戴国芳最终被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用“羁押折抵刑期”,戴国芳很快就取保候审开始恢复人身自由。

判刑确定之日,即是戴国芳重获自由之日。然而戴国芳的悲剧所引发的争议却并未因此停息,甚至有人将之视为“国进民退”的标志性事件。

出狱之后不久,戴国芳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创业。只是此次,他显得异常低调。经历大起大落之后,年逾五十的戴国芳或许更能洞彻他的天命所在。铁本的雄心壮志早已凋零殆尽,只有那无尽的蒿草仍在无所顾忌地疯长,似乎在做历史的见证,又似乎在做无尽的言说。

看见历史

宏观调控的法律创伤

田飞龙

2004年的“铁本案”是戴国芳的滑铁卢,铁本老厂与新厂也因此案在价值上大幅缩水,资不抵债。戴国芳从收购废旧钢铁起家,1996年创办铁本公司,通过巨额融资和行业适时扩张,成为常州经济的重要支柱。他也因此被地方政府鼓动上马千万吨级钢铁项目,最终遭遇国家宏观调控。

戴国芳的遭遇是无法回避的:第一,铁本新项目的仓促上马及分拆规避方案不可能是铁本的单方决策,而必然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和挂号项目,否则相关审批的“一路绿灯”不可能顺利开启;第二,国家部委联合调查组进驻后,戴国芳为自首赎罪,曾主动提交“自查报告”承认虚开发票抵扣税款情节,并快速补齐税款差额,这成为后续对其定罪的主要证据;第三,戴国芳被羁押、审判和定罪获刑,并未牵连出显著的贪污贿赂案件,也没有与之相称的行政问责,可见该项目并非戴国芳“官商勾结”的腐败成果,而是地方政府的项目需求与铁本的发展需求相结合的产物,但这一结合却不经意间触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红线。

2004年,戴国芳陪着地方政府“高调”了一回,据接近他的人士透露,他本是一个正直而不高调的人。部委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确认铁本项目的性质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

戴国芳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其实依然存在重要争议。该案两名代理律师孙国祥与钱列阳均进行了无罪辩护。孙国祥是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其提供的无罪辩护意见要点为:第一,铁本公司的“虚开”发票行为虽然存在,但在刑法意义上不成立;第二,铁本公司从物资回收公司取得发票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第三,铁本公司不存在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故意;第四,铁本公司虚开发票行为不具有该罪的实质危害性。

当然,这些辩护意见没有否认铁本公司存在虚开发票行为,而虚开的发票也确实用于抵扣了税款,而且这一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在法律上并非不成立。问题是,一方面这一虚开发票行为在废旧钢铁收购业普遍存在,成为某种行业惯例。但另一方面,在形式法治意义上,“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明显偏弱的合理性辩护理由,较真起来还真过不了合法性这一关。

从2004年4月到2008年10月,戴国芳共被羁押长达4年半。2009年4月17日,常州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戴国芳“虚开抵扣税款罪”成立,定刑5年。

这个刑期是大有讲究的,一方面考虑到了2004年调查组进驻后戴国芳主动提交“自查报告”的自首行为,从轻处罚;另一方面,5年刑期略高于羁押期限。

后续许多故事便再次诠释了中国式“政治经济学”的某种玄妙。只是,戴国芳不知道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不知道国家突然开始进行钢铁业宏观调控。这造成了让铁本公司和戴国芳本人无法承受的“法律创伤”。

铁本案基本终结了铁本公司和戴国芳的钢铁产业前途。自2004年戴国芳被拘捕开始,铁本公司即被以低廉租金协调给其他钢厂租赁经营,新厂项目则势成烂尾,土地又无法复耕,企业整体资产不断蒸发缩水。

戴国芳重获自由后本有获取铁本清算剩余并东山再起之志,地方政府亦有确认权益和相应补偿戴国芳的计划。但2009年7月开始的公司破产清算结果却是资不抵债:登记债权人总债权额为38.4亿元,但铁本公司的老厂与新厂资产拍卖总价不足10亿元,其中权属不完备的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拍卖。

不过,作为铁本曾经的老板以及颇受同情的民营企业家,戴国芳在江苏的人脉和融资关系并未严重受损,其于2010年正式出山,成立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移师苏北盐城,目标是打造中国乃至世界最大镍铁生产基地。他从此更加低调谨慎行事,对地方政府政绩工程亦审慎应对。只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铁本的法律创伤是否可能完全疗就?二次创业又如何再获胆商与机运?耽误掉的6年商业黄金期是否真能补回?民营钢铁业新的竞争格局是否还有“旧铁本”灵魂人物的一席之地?一切均在未定之数。

铁本事件的宏观与微观

朱闪闪 宋学鹏

2004年,戴国芳铁本事件被前来调查的部委联合调查组确认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这也让戴国芳铁本事件成为当时宏观调控的“第一案”,但戴国芳案却并非宏观调控政策背景下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因为无论从调查到罪行宣判,戴国芳案都充满了争议。结合当时大的经济环境,法治周末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来反观戴国芳案的种种成因及其教训。

法治周末:戴国芳铁本事件被称为宏观调控“第一案”,当时的宏观调控环境和戴国芳铁本事件有哪些关联?

王涌:当时中国的宏观调控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第一,当时宏观调控的背景比较紧迫,政府开始加强宏观调控,也是为了保证政令的畅通;第二就是宏观调控政策被视作一项重大政策,亦可维护中央的权威。铁本事件就是在这么一个特殊时期发生的。

法治周末:中国经济改革,向来有“闯关”的传统:“看见绿灯快快行,看见红灯绕开行”。你觉得铁本事件发生的动因是什么?

王涌:动因呢,还是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为了GDP、为了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引入大型项目,吸引大型项目落地生根,提高本地经济竞争力,这些都可以概括为当时的动因。但是这种追求经济发展的行为,往往忽略了对全盘的考虑。

法治周末:铁本事件也彰显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是体制改革需要面对的最大难点之一。怎样解决这一矛盾?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的法律化是否可行?

王涌:现在地方政府无论在重点项目审批还是土地审批上乱象很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第一地方政府获利很大;第二很多法律不是很成熟。

现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的划分有调整的空间,这是其一。其二,中央、地方权力划分的模糊,使地方的很多事情不具有可预见性,所以应该在制度层面更加清晰。第三,在法律层面,宪法层面进行划分能更好地赋予地方政府权力。

现在新一届政府,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放权,很多权力放到了地方。放权是中国激发地方活力的一个重要的手段,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

法治周末:事实上,铁本的意义已超越了一个企业的命运。中央、地方和企业都应该从中汲取教训,思考彼此之间应该建立怎样的行为边界。你能简单地谈谈这三者的关系吗?

王涌: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第一在审批问题上,有些审批的标准,是由国家部委或国务院的一些文件设定的。很多东西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规定和杠杆。

这种自上而下的中央审批体制,在宪法层面上,并没有清晰的中央和地方权力、特别是经济审批权上的差别。所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存在的问题,第一就是因为权力过于集中在中央政府;第二就是宪法上的划分不明确。

法治周末:在你看来,铁本事件给中国企业家带来什么样的教训?

王涌:教训就是要认清形势,在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下,认清自己应该怎么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能想当然,不能因为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使自己失去判断力。这应该是最大的教训。

第7页 :

周正毅:从“流氓大亨”到上海“首富”

没有明天的豪赌

邓学平

周正毅,曾经的上海首富。从一个饭店小老板荣升为控制上百亿资产的富豪,周正毅花了20年时间。而从全国瞩目的富豪沦为阶下囚,前后不过3年。

对于一个漠视规则、投机至上、依赖政商关系而发家致富的人来说,这个结局并不会让人太过吃惊。他的命运也许在他暴富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从“流氓大亨”到股票玩家

1961年,周正毅出生于上海市杨树浦路附近一间没有阳台的老式公房里。那是苏联人建造的二层楼房,原来上面住人,下面养马,后来它们被改建成上海最早的工人新村——控江新村。和周正毅的父亲一样,大约有两万户产业工人居住在那里。

1977年,周正毅从上海市控江高级中学肄业。由于“文革”的原因,周正毅实际上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在知识经济席卷世界浪潮之前,企业家的创富神话往往是跟文化、学历成反比的。小学文化的周正毅日后在明星圈制造绯闻和在资本市场上“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都让人望尘莫及。

17岁那年,周正毅找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在一家街道工厂做会计。半年后,周正毅拿出所有积蓄开设了一家小馄饨店,成为上海滩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个体工商户。此后,周正毅开过烟纸店,售卖过走私香烟和电子产品,倒卖过外币,虽然也赚了些钱,但这种小生意人的生活状态实在无法满足他的雄心。

1985年,周正毅以读书的名义去日本闯荡。但周去日本显然不是为了读书,赚钱仍是他此行的兴趣所在。周正毅先是随身携带101生发水等货品去日本售卖,后来干脆做起了赴日务工的中介生意。3年后,周正毅回到国内,在上海的北京路上开了一家美通饭店,生意一度十分火爆。

整个20世纪80年代,周正毅的生意虽然颇有小成,但终究未能获得大的突破。在那期间,周正毅结交庞杂,混迹黑白,既有愿意为他两肋插刀的铁杆兄弟,也有誓言追杀他的仇家。周正毅的不少生意也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曾经多次被警方拘留,但最终都幸运地逃脱牢狱之灾。那时的周正毅俨然是一个类似于美国19世纪的“强盗男爵”和20世纪80年代香港电视剧中的“流氓大亨”的形象。只是由于还缺少让众人仰慕的成就,所以这段经历始终少了那么一点份量。

1994年,周正毅关掉了美通饭店,与他的女朋友毛玉萍一起在毗邻上海国际饭店的黄河路美食街上开了以毛玉萍姓氏为名的“阿毛炖品”。这家饭店营业面积多达5层,而且装修豪华,以当时流行的炖品为特色,每年为周正毅带来近千万的稳定利润。更重要的是,“阿毛炖品”让周正毅和银行界人士取得了交集。在“阿毛炖品”鼎盛时期,这里几乎可称为银行界人士的公共餐厅,常常可以见到银行业人士三五成群地出入就餐。

如果说做实业为周正毅赢得了人生爆发的第一桶金,那么真正成就周正毅的则是金融市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周正毅就开始炒股、炒期货。虽然周正毅属于比较能游荡的人,口才也很难说得上出色,但一谈及股票、期货、债券,他总能滔滔不绝。在金融市场,周正毅如鱼得水,他的投资天分尽显无遗。

上海滩的新晋首富

1995年是周正毅向资本玩家挺进的关键性一年。那时,很多大型国企准备上市,大量的内部职工持股通过柜台交易的方式开始流通。周正毅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便倾其所有,全部用于收购内部职工股。当时这些股票大多两三元就可以买进,上市后一般都有几倍甚至多达几十倍的涨幅。短短两三年,周正毅在股市上疯狂净赚了几个亿!周正毅第一次体会到了资本魔方的巨大魅力,从此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让香港股市一片低迷,连蓝筹股都跌得无人问津。周正毅又一头扎进了香港股市,大量收购蓝筹股,在随后的股市反弹中再次大获其利。除了股票,周正毅在铜市期货领域的大手笔同样令人印象深刻。周正毅成立了上海华亭进出口公司,专做铜货期市套利买卖。他在铜市的套利手法通常是在伦敦期货交易所买进,再从上海期货交易所抛出,从而在两个市场之间进行套价。

然而在股市和期市单枪匹马的打闹绝非周正毅的本意,他决定要建立更大的资本运作平台。1997年,周正毅用他的控股公司发起设立了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虽然农凯的股权结构极为复杂,仿若迷宫,农凯旗下产业庞多、资产状况神秘莫测,但周正毅始终是农凯的实际控制人。周正毅借助农凯这一资本运作中枢,在上海的金融、地产和酒店等领域大肆收购。这种不显山露水的做法固然可以“闷声发大财”,但却难以充分发挥资本的杠杆作用。

周正毅决定将并购导向上市公司。从2000年开始的短短三年时间里,农凯系先后收购了两家A股上市公司和两家香港上市公司。此外,农凯系还是兴业银行的第三大股东、大通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徐工科技的第六大股东。至此,周正毅在上海已经渗透了房地产、金融、贸易、农业和高科技产业五大行业,企业王国的大厦已显雏形。

与多数中国富豪不愿显摆家财不同,周正毅为了让自己成名可谓煞费苦心。1997年香港地产泡沫待破之际,周正毅耗资6200万港元逆势购入香港湾仔会景阁西翼顶层的复式豪宅。1999年,周正毅以8600万港币现金购入渣甸山白建时道900多平方米的豪宅,与香港富商刘銮雄为邻,并一掷3000万港币大肆装修,极尽奢华。

当年在一个公开场合,周正毅“上海首富”的名号不胫而走。这个名号在当时不过是周正毅自封,但却引发了极大的轰动效应。一年后,胡润将周正毅排入了中国富豪榜的第94位。然而周正毅却认为自己的财富远不止榜单公布的那么多,并为此亲自去找胡润理论。也许是这次交涉真的起了作用,2001年时,周正毅的排名急速上升到了第41位。

没有魂,行不远

除了富豪榜的夺目光辉,周正毅与香港女明星之间的绯闻更是让他的举止投足都能获得媒体关注。在坊间,“上海首富”周正毅开始有了另外一个雅号“周公子”。然而,名利双收的好事往往难以长久,表面的风光无限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所向披靡。在周正毅坐享上海首富殊荣的同时,关于他的种种内幕消息也甚嚣尘上。一切都在酝酿,似乎只是在静待时机的到来。

案件的导火索正是使周正毅声名大噪的香港建联通收购案。2002年,周正毅从中银香港获得了21亿港元的贷款,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建联通。事后发现,这笔贷款是以周正毅将要收购的建联通股权作为抵押获得的。也就是说,周正毅自己未出一分一毫便顺利掌控了一家拥有20多亿港元现金的香港上市公司。很快,周正毅“空手套白狼”的资本运作手法进入了监管视线,香港证监会和内地监管部门启动了对周正毅的调查。

2003年5月27日,周正毅在上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天后,香港廉政公署从港岛一处豪宅带走了周正毅的女友毛玉萍。法院最终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虚报注册资本两个罪名合并判处周正毅3年有期徒刑。

2006年5月,周正毅刑满释放。然而仅仅半年后,周正毅再次被上海检察机关逮捕。原来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监狱管教等人员,在周正毅羁押和服刑期间收受周正毅巨额贿赂东窗事发。这一次,周正毅的好运没能再次延续。经过法院审理,周正毅因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等,被合并判处16年有期徒刑。

周正毅火箭般崛起又突然陷落的故事,某种意义上正是当今中国商业社会的一幕复杂悲喜剧。在二十多年的商业生涯中,周正毅眼光独到、精力充沛、果断出击,实现了一个草根的财富梦想,生动地诠释了中国经济发展所释放的巨大机会。但他所选择的与权势结盟、利用贿赂购买机会、拿充水资产套取银行资金、操纵股票价格进行图利等方法却注定无法善终。在这片土地上,类似的故事也许天天都在上演,但“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周正毅就是一个例子,他的镜鉴并未远去。

看见历史

空手套白狼的法治困局

田飞龙

曾经的“上海首富”周正毅是为金钱而生,亦为金钱而陨落。在其生活哲学中,金钱是生命价值的标尺和支柱。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周坦诚:有命无钱如地狱,有钱无命无处花。他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通识。

如今,有钱亦有命的商人周正毅却锒铛入狱。他以血肉之躯打拼构筑的“农凯系”商业帝国亦遭受毁灭性打击。他利用商人的精明和监管漏洞,在沪港股市间大搞“空手套白狼”式的关联交易,涉嫌欺诈和行贿,也给多家银行带来了巨大金融风险,从而引起了香港廉政公署和内地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联手调查。

商人周正毅没能过“法治”这一关。金钱当取之有道,其“背道”逆行,大有斩获之余,亦深陷法律罗网,本是意料中的事。

周正毅起于微寒,虽聪明伶俐,却学业不佳,未能走寻常科考进取之途。不过,在改革之初,他却凭借自己的精明进行了曲折而重要的商业经验积累。最终,1997年,他成立农凯集团,开始“农凯系”的商业帝国之旅。

但周正毅的商业生命不属于“实业”,而属于“金融”。他有着过人的金融投机嗅觉和融资技巧。从实业发展来看,农凯集团的影响平平,但“农凯系”的资产以及周正毅本人的财富影响力却在1997年至2003年之间飞速扩展。他的金融之旅奠基于两次关键性的股市操作:第一,农凯成立之前的1995年,周大举购进国企职工股,变现获利;第二,1997年金融危机之时,在香港大购楼盘及股票,待股市反弹时获利极大。经此操盘,名不见经传的周正毅坐拥数十亿资产,跃升至股市并购扩张的新平台。

当国内外舆论在2000年左右“突然”觉察到周正毅之存在时,其出生寒微的背景、奋力打拼的顽强、夫妇同心的和睦、股市投资的胆识以及融资腾挪的技巧,无不书写着当代商业传奇。而这些传奇又一波一波地推高了农凯系及周正毅本人的信用度,其融资规模更加巨大,但由此给银行金融系统造成的风险亦不断放大,终于导致“信用泡沫”爆破。

2003年,周正毅的商业帝国达到顶峰,除了核心企业农凯集团之外,还以亲属友人等名义开办了数十家关联企业,由其本人实际控制,作为并购融资的便利工具。周正毅的“空手套白狼”操作上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用拟收购的企业资产抵押给银行以获取授信贷款,然后再以并购控股后的企业与自身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高估本企业不良资产,巨额套现。

这些操作在沪港两地频繁进行,十余家银行和数十家关联交易公司卷入其中,最终导致农凯系对银行系统负债高达一百多亿元。与此同时,周正毅却将企业资产以各种违法违规形式转移给亲属或朋友,为商业帝国崩溃时免受损失作准备。

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周正毅的“空手套白狼”模式漏洞跌出,风险拉高,终于东窗事发。首先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强势介入,香港的法治环境对周正毅的违规违法操作反应灵敏,廉政公署调查取证完毕后即对周正毅发布通缉令,同时以司法互助管道通报内地警方和监管部门。内地监管部门同期亦专案调查周正毅。沪港两地司法联动,导致周氏“农凯系”商业帝国信用极度缩水。

周正毅有命有钱,但未进地狱,也未进天堂,而是二度进入监狱。2004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周正毅于2006年服刑期满出狱,但针对周正毅的司法程序并未终结。2007年年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了周正毅的“五宗罪”,判刑16年。这次判刑基本宣告了“60后”的周正毅商业人生的终结。

观其全案,对于商业伦理与法治当有所反思:第一,商人牟利无可非议,但触及法治底线和缺乏风险管控意识与能力是其致命缺陷;第二,周正毅与其他改革史中崛起又衰落的企业家一样,没有走出“家族企业”的体制弊端和兴衰定律,无法与香港或国外历史悠久但管理成熟的家族企业相提并论;第三,炫富之风易扰乱商人冷静心智,同时招致各方忌恨;第四,香港法制健全,内地法制逐步完善,两地司法互助畅通,“空手套白狼”手法渐然失效,风险剧增,但周氏却无心亦无力管控;第五,合法经营,主要不是循规蹈矩,而是在法律和监管体系约束下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农凯系”在此意义上没有过关。

侥幸是企业家最大刑事风险

宋学鹏

周正毅,作为曾经的上海“首富”,二度入狱,前后涉案7个罪名,其案件在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具有典型和警示意义。结合周正毅案,法治周末记者就企业家犯罪的一些特点和法治生态环境的建设采访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

法治周末:周正毅堪称超级资本玩家,他的资本故事富有传奇色彩。这些年中国资本市场神话不少,能否评价一下周正毅的资本运作?

孙国祥:周正毅真正的财富积累是通过资本运作。他通过交叉复杂的股权收购、通过各种形式的“委托理财”,积聚资金后,利用资金优势,在资本市场牟取了巨额利益。

应该承认,一批周正毅式的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他们有着灵敏的市场意识,具有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但也有一些企业家利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规范不全、监管不到位等漏洞,游离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甚至通过与权力勾连,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周正毅便是其中一个。

法治周末:在中国企业家中,周正毅比较罕见的是两度入狱。从他的多项罪名中怎样去认识周的资本神话?

孙国祥:从周正毅涉案的罪名看,也都是资本运作所通常的刑事“陷阱”、触犯频率比较高的犯罪。周正毅涉案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现已修正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通常的手段就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以影响证券交易的价格,此种操控手段引发的罪案频仍。而虚报注册资本罪,则似乎是民营企业的“原罪”,一度成为侦查机关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的保底罪名。

至于挪用资金,涉及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许多民营企业虽然形式上是企业,但企业家并没有现代企业意识,名义上的多个公司、企业,实际上作为一个企业对待。它们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腾挪没有任何的顾忌,并且企业家个人与公司混同,从而极易形成规范意义上的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还有行贿(涵盖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在行政权力仍对市场有干预的生态下,更是民营企业家屡屡触犯的刑事“雷区”。

法治周末: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近三十多年中,企业家从成功到犯罪的距离很短,这包括周正毅,你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孙国祥:企业家频频涉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法律设罪有失公允。这些涉案罪名虽然常见,但其实构成要件要素解释空间大,现实执法中具有一定的弹性,如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等。

二是整体的法治环境不佳。这些年,整体法治环境仍不尽如人意,在没有实现不遵守公正的市场规则就无法生存的情况下,企业家的有些行为很大程度上也与大环境有关,如无处不在的权力寻租为企业的贿赂行为提供了动力。

三是一些“企业家”靠打“擦边球”起家,并没有合规经营的意识。加之企业组织结构的缺陷以及传统的“家天下”的组织文化,个人意志往往凌驾于规范与法律之上。没有刑事涉案之前,对违规违法行为没有任何罪恶感,久而久之将犯罪当合法。

法治周末:从改革开放中走出的企业家,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一些行为往往让个人和企业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你觉得在当下的环境中,企业家管理企业应该具备怎样的法治意识?

孙国祥:作为企业家而言,当务之急是树立现代企业合规经营的理念。

一些企业家试图通过侥幸而不是通过自己的合规行为规避刑事风险。侥幸恐怕是目前企业家的最大刑事风险。为获得企业平稳发展,企业家更应该自己为自己立规矩、设规范,昭示在各种情况下何为合法,何为非法,企业可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促使企业向社会做出自我约束(自律承诺),把对法律的被动遵从变为主动、自觉地接受其指导和约束,并在技术上、体制上形成对经济犯罪的预防。

此外,在同时操控多个企业,多个企业又不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管理中应注意各公司的相对独立性。合规,可以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良好的合规计划,提升了企业的“软实力”,为企业直接带来正效益。

法治周末:但企业家的合规意识往往很难具备“积极”品质,往往是一种“消极”产物,所以法治环境至关重要,你觉得这个方面我们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

孙国祥:资本逐利的本能,想要企业家完全通过道德的自律实现合规常常是无效的。所以,立法和司法的制度完善同样是重要的。

就立法而言,可以考虑将企业的合规经营作为刑事义务加以强化,提高其经济犯罪的成本。同时,在严密法网的同时,对一些无法做到平等适用、实际上是为非公经济量身定做的犯罪应予以废除。如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值得肯定的是,随着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立法解释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抽逃出资罪入罪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制。

就司法而言,改善执法环境,严格执法,提高法律适用的稳定性、确定性,减少“选择性执法”带给人们的侥幸心理,企业家的犯罪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第8页 :

田文华:乳业的“巨人”与“罪人”

成败皆三鹿

邓学平

田文华,曾经的中国乳业巨头。她从河北农村走出来,靠着数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带领三鹿集团一步步走向成功,创下中国乳业历史的多个第一。

然而,她的名字走入千家万户却源于一起触发民愤的三聚氰胺丑闻。毒奶粉事件不仅让她苦心经营的三鹿集团归于破产,也让她一生的辉煌跌入不测的深渊。

“技术控”田文华

1942年,田文华出生在河北省正定县一个小山村。田文华不是一个学历和能力特别出众的人,但却是家里7个子女中唯一读书成才的。

由于家里多人身体不好,父亲一心希望田文华长大后能做一名医生。但1966年,田文华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毕业后,进入石家庄市奶牛场做了一名兽医。那时,石家庄市奶牛场是一个由几间平房围成的大院子。田文华从给母牛喂食、接生等最基层的工作开始干起,有时也负责给仅有的几头牛和几只羊看病。1972年,30岁的田文华开始走上了奶牛场的领导岗位。

1973年,田文华带领技术团队成功研制出了完整的喷粉生产线。这让以往主要依靠鲜奶的产品结构被打破,奶牛场也正式更名为“石家庄牛奶厂”。此后,牛奶厂又研制成功了麦乳精等系列产品,实现了从以饲养业为主向乳制品加工业为主的转变。

《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田文华从“得鹿者得天下”这一古训中找到了灵感。1980年,牛奶厂第一次给生产的强化麦乳精、颗粒麦乳精等产品贴上“三鹿”的商标。从此,这个年轻的品牌逐渐为人熟知,中国乳业就此迎来了三鹿时代。

1983年,田文华晋升为牛奶厂生产副厂长。堪称“技术控”的田文华一上任,就设法争取到了国家“奶粉配方母乳化课题”,成为国家“母乳化奶粉”定点生产企业。母乳化奶粉很快成为牛奶厂的支柱产品,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一年后,牛奶厂更名为石家庄市乳业公司,并开始在我国乳品行业崭露头角。

由于眼光独到、管理有方,田文华在1987年当上了石家庄市乳业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对于三鹿和田文华来说,这都是至为重要的一年。在那个百废待兴、经济初创的年代,几乎每个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有一个强势、能干的带头人。三鹿也不例外。从此以后,三鹿这个品牌的命运再也没能与田文华的个人命运分开片刻。

勤俭节约、锐意进取的创业故事

低调,几乎是所有人对田文华的一致评价。但低调并不意味着守成、庸碌和无为。在田文华言语谨慎、不事张扬的背后,始终涌动着雄心。及至1993年,三鹿奶粉的产销量已经跃居全国第一,但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面对企业接近极限的生产能力,田文华果断启动了一系列的资本运作。

她一方面对多家经营困难、缺乏规模的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另一方面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贴牌生产、建立稳固的产业联盟。企业的生产瓶颈得以突破,三鹿的发展势头更加不可阻挡。1995年4月,中国乳业的第一条广告登上中央电视台,“三鹿奶粉,伴您一生”的广告语传遍大街小巷。

1996年,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经过数年的资本运营,三鹿集团已经成为我国乳品行业的龙头企业。然而小山村出生的田文华并没有“小富即满”“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乡土出身亦未丝毫局限她的商业视野。

田文华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下,国内乳品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是无法回避的趋势。在田文华的亲自主导下,三鹿集团与国际知名乳品制造商——新西兰恒天然集团达成了合资意向。2006年6月15日,合资公司正式运营,恒天然集团认购了三鹿43%的股份。三鹿朝着国际一流乳品企业的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三鹿飞速成长的背后,是田文华等集团员工的忘我投入。因为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田文华终身都保持了节俭的习惯。即便做了三鹿集团的董事长,田文华仍然经常到单位的集体食堂吃饭。在田文华位于三鹿集团总部不足1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既没有红木家具,也没有豪华摆设。在三鹿的鼎盛时期,管理层仍然住在几栋路边的老楼里面,没有一套像样的家属楼。

很显然,这是一个勤俭节约、锐意进取的创业故事。也可以说,三鹿集团从一个村办小厂发展成为中国昔日的乳业巨头,田文华居功至伟、不可或缺。

三聚氰胺风暴

2008年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三鹿集团“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一举夺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然而极其讽刺的是,就在这一年,多位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的婴儿出现肾结石症状。发端于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如野火般迅速燃烧,大火不仅烧灭了田文华的人生光圈、使其锒铛入狱,而且也让三鹿这个品牌瞬间坍塌,企业随之破产。

其实早在2007年12月,三鹿集团就收到了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2008年3月,三鹿奶粉事业部再次接获投诉,但都被三鹿当作婴儿“上火”处理。随着消费者投诉的急剧增加,田文华组建了以她为组长的质量问题排查小组。7月24日,三鹿把16批次婴幼儿奶粉送交检测,结果15个批次奶粉的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已经找到,按道理企业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并迅速召回有毒奶粉。可田文华没有这样做。她连夜召开“经营班子扩大会议”,要求对检测结果绝对保密。

与此同时,田文华向石家庄市政府做了汇报。8月13日,三鹿成立的三聚氰胺技术攻关小组,并根据欧洲的一个临时性参考文件,认定如果每公斤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在20毫克以下,对人体不会产生重大损害。田文华当夜又召开秘密会议,决定三聚氰胺含量在15毫克以下的奶粉可以照常出售。

然而,石家庄市政府和三鹿集团对奶粉问题秘而不宣的做法,引起了合作伙伴恒天然集团的担忧和不满。在多次要求召回被污染奶粉未果、地方官员也拒绝采取及时行动后,恒天然集团决定向新西兰政府求助。时任新西兰总理克拉克决定绕开地方政府,于9月8日直接将问题告知了中国国务院。

从“乳业女皇”到“乳业罪人”

在全国上下的一片讨伐声浪中,当地司法机关加快了办案进度。2008年的最后一天,田文华站到了被告席上。公诉方出示了一个因食用三鹿奶粉过世的婴儿照片,法庭上一阵骚动。审判席上,66岁的田文华当庭落泪。面对指控,她承认事情“属实”。但这样的悔恨和泪水挽救不了婴儿的生命,挽救不了三鹿的品牌,甚至也挽救不了她自己的命运。法院最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田文华无期徒刑。

田文华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几乎是一夜之间,她从中国的“乳业女皇”跌落为中国的“乳业罪人”。然而比田文华的个人命运更为重要也更加值得深思的是,为何中国的企业家们守不住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甚至在婴幼儿生命健康这样的问题上也会铤而走险、麻木不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田文华曾在2006年全国两会上大声疾呼:“必须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企业法人代表应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提案。不知如今身处牢狱的田文华,回首这段往事又会做何感想。也许,这些激昂的话语早已从她年迈的大脑中偷偷溜走,未留丝毫印迹。

2014年,田文华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只是这一次,人们质疑的是她的减刑裁定。多年之后,仍有不少人对她念念难忘,只是这种挂念充满了愤恨和伤痛。

如今的田文华已逾古稀,余生能否脱离监禁尚未可知,是非功罪也只能任由他人论说。唯愿她的经历能够警示世人:责任重于泰山,企业家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看见历史

民族奶粉业的滑铁卢

田飞龙

从田文华的家庭出身、专业背景与职业经历来看,很难将她与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中轰动一时的董事长身份相联系。作为基层员工,她从事过母牛喂食、接生等底层工作,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职业生涯中她勤劳工作,享受着一个国企职工的常规福利,但也无甚前途。

她的成功是从1983年开始的。从这一年起她担任三鹿集团前身石家庄牛奶厂副厂长并主抓产品技术创新。改革给了她解放思想与技术创新的诱导和启发。她从朴素的生活经验以及十余年基层工作中深切体会到“奶粉母乳化”有着深广的市场前景。她做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企业决策:全力争取国家级“奶粉配方母乳化”课题,跻身“母乳化奶粉”定点生产企业行列。

因工作成绩突出,田文华于1987年成为牛奶厂正式负责人。1993年,三鹿集团突破“奶粉配方母乳化”技术难关,抢占奶粉市场制高点,其优势一直保持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之时。田文华的三鹿集团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模式、技术标准和业态规模的形成有着不可取代的奠基性贡献,但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却成为她自身、三鹿集团乃至于整个中国民族奶粉业的“滑铁卢”。

2008年事发时,田文华66岁,已功成名就,享誉四海。恰恰就在其事业最巅峰之时,奶粉安全问题总爆发。该事件的法律影响如下:(1)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废除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2)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其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3)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三鹿奶粉事件”成为2008年度最受公众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也是推动食品免检制废除和食品安全法立法的直接动力。“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重大缺陷(如免检制度)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严重滞后。

首先是食品免检制大大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延长了检查周期,降低了检查频度,从而使食品安全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者自身的“企业标准”;其次是缺失关键性的国家标准,如2008年8月1日三鹿高层决策时并无国家标准作为依据;再次是企业标准制定程序混乱,缺乏行政备案和必要的行政指导,导致企业为追逐利润和减少损失故意维持宽松标准。

“三鹿奶粉事件”为我们提出了食品安全规制的难题。这一事件直接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食品安全规制的反思。“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政府做出了强化规制的措施:废除食品免检制并启动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全法贯彻了加强规制的立法思路,在食品安全标准这一章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并排除了行业标准。

除了食品安全层面的变法之外,田文华案还牵涉了一系列与法治转型期法律状况有关的重要问题:第一,地方政府监管问题,即在婴幼儿致病报道及普遍舆论压力下,三鹿集团已将严重状况上报石家庄市政府,但被压下不报,最后还是新西兰总理直接通报中央政府才正式启动该案的法律程序,但有关损害已进一步扩大;第二,行政问责与刑事责任的不对称问题,该事件绝非三鹿集团的单方面责任,相关的地方政府领导和监管责任官员只是受到免职的行政问责。

然而,另外一个不应被遗忘的数字是:截至2008年11月27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29.4万。这一群体及其家庭所受创伤是非短期内可以弥补的。

总之,“三鹿奶粉事件”和田文华案成了中国民族奶粉业的“滑铁卢”,从此中国消费者丧失了对国产奶粉的消费信任,各种“洋奶粉”成为消费新宠,甚至引发了香港奶粉限购的反制措施。田文华曾经带领这一行业走出了一条民族奶粉业产业改革发展之路,但也因法律缺陷和企业相对忽视消费者健康而亲手毁掉了这条路。

浴火重生,如今的中国民族奶粉业正在艰难地重建行业信誉和发展模式。三鹿集团的破产启发我们:一方面,国家在法治转型期应强化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构和监管责任完全问责,从他律维度堵死法律漏洞;另一方面,企业应建立“消费者福利”的伦理观,实现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均衡,加强自律管理,以安全高质的产品赢得市场和消费者,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乳业的代价

邬 蕾

随着有“乳业罪人”之称的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锒铛入狱,中国乳业所暴露出的问题持续发酵,整个行业陷入低谷。那么,造成整个行业出现颓势的原因何在?该怎么来弥补或者挽回?田文华案有哪些值得思考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

法治周末:田文华案后,国内乳业坠入低谷。但在国内乳业中,并非三鹿一家企业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但田文华及三鹿却成了“乳业罪人”。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生产商和监管方各负有哪些责任?

徐昕:国内乳业质量出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源是制度性问题,简言之,即监管和惩罚不力。倘若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发现问题罚他个倾家荡产,倘若严格执行法律,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保障产品质量恐怕不难。

法治周末:奶粉问题集中爆发后,国家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将奶粉纳入药店销售。除了这些行政手段,有没有法律手段需要完善的?

徐昕:刚刚我提到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应当加重刑事责任,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垄断公益诉讼主体的不合理制度。允许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支持利用民事诉讼中的多数人诉讼制度,而不是拆成个案。

除了强化法律手段,放开舆论监督也十分重要。“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因为舆论监督不畅,三鹿集团的公关使得相关信息被屏蔽,导致三鹿集团失去外部制约,胆子越来越大,一步步走向深渊。19世纪下半叶,美国的“扒粪运动”(揭露实业界丑闻的文章)效果明显,引人深思。

法治周末:食品是与人的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在追诉制造、销售伪劣食品的责任人时,这点是否会作为加重情节的量刑考量?

徐昕:目前,在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上,法律及其适用还比较明显地倾向于企业,倾向于地方利益、行业发展和经济利益,对人的生命健康重视不够,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加重量刑。

法治周末:当年涉及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仅仅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似乎有点法律缺失的味道,行政问责可以代替刑事问责吗?

徐昕:党纪政纪处分、行政问责决不能代替刑事问责。行政问责的严厉程度和威慑力与刑事责任不可同日而语。

从时隔不久,一些企业三聚氰胺的问题重复出现来看,行政问责远没有起到督促监管的效果。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行政问责的不足。当然,是否构成犯罪,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不可泛泛而论,也不应曲从民意找“替罪羊”。

法治周末:“三鹿奶粉事件”关涉的是婴儿的生命健康,所以此事件发生让人们再次关注道德底线。你如何看待企业伦理和企业家道德的作用?

徐昕:道德是重要的,但纯粹讲道德是靠不住的。因此,首先需要制度建设,舆论监督,在此基础上再激励社会的道德自律。

法治周末:现在田文华两次减刑引发的争议很大,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徐昕:根据司法公开的要求,理论上减刑的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最高人民法院也有“五个一律”的要求,即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凡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凡是三类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其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从重追究责任。

这些规定关键在于贯彻落实。需要指出的是,“五个一律”并未对涉及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犯罪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要求公开开庭审理。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当下,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第9页 :

黄光裕:商者无狱?

无法无域的首富陨落

赚钱的传奇排行榜如何流向市场,又为什么赚钱的传奇排行榜能生存

孙伟锋

从1987年第一家国美电器门店,到2000年后资本市场的“巧取豪夺”,黄光裕以同行乃至整个商界难以想象的速度扩张国美门店、收购家电同行、投资地产乃至“借壳上市”,实现了财富的井喷并最终荣膺胡润排行榜首富。

黄光裕从零售业到资本市场的华丽转身,也契合了20世纪80年代末至新世纪国内经济浪潮的宏观走势。从这个意义上说,黄光裕不啻时代弄潮儿。从家电零售改变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再到抢滩房地产市场乃至转轨资本市场,李嘉诚“商者无域”的理念在黄光裕手上发挥到了极致,而李嘉诚这位潮汕同乡正是黄光裕崇拜的商界偶像。但黄光裕没想到的是,他在资本市场的疯狂会为其掘好坟墓。商者可以无域,但商者不能无法。

国美的发迹

在经济学界看来,出生汕头市潮阳区的黄光裕选择电器行筹集启动资金并不稀奇。

与汕头市区隔江相对,潮阳区和入海口近在咫尺。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海盗啸聚之地,亦不乏商界奇才——虽然第一桶金多源于不光彩的走私,人脉则源于东南亚侨胞(黄光裕生母曾婵贞的祖上曾是泰国富甲一方的侨商,当地其他华商甚至打出曾家招牌以招徕客户,曾家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

物质奇缺的20世纪80年代,哪怕是港台淘汰掉的旧电器,经过组装、维修即可出手,甚至能达到供不应求,这种商机同时被同样占尽天时、地利的中山人胡志标捕捉到,后者创建(实为简单组装)的爱多VCD品牌一度占据央视广告“标王”的位置。即使时至今日,潮阳区下属的贵屿镇仍然是内地最大的电子垃圾拆解回收中心。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黄光裕以电器小试牛刀也在情理之中。

国美在经营初期就是与众不同的另类,好多方面开了业内的风气之先:1990年首创包销制,1991年率先在《北京晚报》中缝处刊登电器报价广告,1993年在北京地区开设多家连锁店,1996年由单纯经营进口商品开始转向国产、合资品牌并重,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攻城略地”。即以报纸中缝刊登报价广告而言,这种见缝插针、简洁明快的营销手法将潮汕商人的精明、算计和大胆体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产能过剩的生产商而言,国美意味着耳目一新的推广平台和惊人的分销能力;对于消费者而言,本地家电市场均价10%-15%的折扣更具诱惑。唯一不快的是被排挤在外的中间代理商。“讨好两头、排挤其他渠道”的战略足以令国美在大中城市挑战传统大商场,这种渠道冲击力不亚于当下电商网站对百货大楼的冲击。相对而言,黄光裕更愿意通过价格战来讨好消费者,这也使得生产商颇有怨言。黄光裕压价之狠辣更为其赢得“价格屠夫”的称号。

2004年2月24日的“国美全球战略合作高峰会上”,黄光裕不无高调地回应其“价格屠夫”的说法:“很多人跟我谈,说‘我成本很高,我不能给你这个利润或者不能卖这个价钱’,但为什么别人同样的产品甚至比你好也能做到这个价位?这就是你的问题,是你适应能力的问题,而不是我给你让价的问题。不是你水涨船高,我就应该不挣你钱,而是你成本高于你的同行,你的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小。”

之后,黄光裕的家电帝国扩张更加如火如荼。2006年,黄光裕以52.68亿港币并购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将这种扩张推上了巅峰,这也被业内视为家电史上最大的一宗连锁企业并购案。

相对于扩张并购上的剑拔弩张,中国人生活方式的改变可能更能佐证黄光裕的成功——在胡润看来,国美实现了沃尔玛的中国家电版,而黄光裕正是接了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衣钵。也正缘于此,黄光裕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对世界最有影响的100个人”。

在资本市场的盛宴中狂欢

2008年10月发布的《2008胡润百富榜》中,黄光裕因坐拥430亿财富第三次拔得胡润排行榜的头筹。此时的黄光裕拥有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35.55%的股份,市值140亿元;同时持有零售类非上市公司100%的权益。

此外,他投资的地产项目,虽不及其兄长黄俊钦的新恒基集团那么耀眼,却也可圈可点。其创立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开发了鹏润大厦、鹏润家园、国美第一城、明天第一城等商住地产项目。2001年至2002年,鹏润地产净资产回报率分别达到40.71%和53%,分别比同行业高出6.64倍和8倍,两年平均值则比同行业高出7.3倍之多。

但黄光裕并未止步于此,他在资本市场的腾挪跌宕在其借壳上市前的准金融运作中就已初露端倪。国美在内地家电零售中的大佬地位赋予其与生产商交易时优越的议价空间。一般情况下,国美可以延期半年之久支付上游生产商的货款,这样的合法拖欠令其账面上长期存有积淀资金,而这些资金又反过来促进了国美的门店扩张。

由此可见,合法挪用生产商货款用于规模扩张是国美秘而不宣的融资战略。长达半年的付款期对于国美的扩张绰绰有余,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国美银行的属性,“准金融”或“类金融”的说法亦由此而来。

更可怕的是,占用货款用于门店扩张,速度越快,资金回笼就越快,而爆炸式的门店扩张更为国美在和生产商议价时底气十足,甚至不断击破生产商的价格底线。长此以往,国美在议价上愈加强势,生产商的话语权则江河日下。“准金融”运作对国美而言无异于良性循环,对于生产商而言则是恶性循环,金融杠杆的残酷性可见一斑。

国美电器2004年借壳上市,实现在港挂牌交易,黄光裕也借助于一系列资本运作使自己身价呈几何级增长,蝉联内地首富交椅。如果按照时间顺序来划分,黄光裕的资本运作大致可分为买壳、上市、套现三大步骤,从而最终实现让“0493”这只“仙股”(当股票跌到港币一元以下时,换算成英国币值约为几先令,港人称为“先股”,迷信的港人为讨口彩借音改称“仙股”。“仙股”虽然现实投资价值不大,但很适合作为某些公司借道上市的“壳”)将国美电器转为上市公司。

拜一位在香港的潮汕同乡所赐,黄光裕在2000年下半年多次以较低成本获得“0493”较多股份。为进一步获得控股权,黄光裕将其兄黄俊钦名下的北京鹏润大厦三间办公室注入“0493”,并相应获得1200万元现金和总价值1328万港币的代价股(即收购某一资产时不以现金支付,而以增发本公司股份支付)。

随着国美电器业务的扩张,黄光裕加快了控制“0493”的步伐——分别于2001年9月、2002年2月两次购买“0493”配售的新股。完成以上交易后,黄光裕凭借85.6%的股权成为“0493”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已超过联交所规定的75%的全面收购及私有化建议持股比例标准。为维持“0493”的上市地位,黄光裕随即以市价每股0.425元抛售11.1%股权套现,净得现金7650万元。

为剥离“0493”原有义务,黄光裕在注入三间办公室之后再次将自己部分地产业务注入“0493”,“0493”逐步嬗变为一家地产公司。2002年7月,黄光裕当仁不让地成为“0493”的主席并将之改名为“中国鹏润”,其间黄光裕利用股价高位多次减持套现。在令人目不暇接的“左手倒右手”的个人资产倒腾中,不管是借力抢得退化壳,还是洗壳剥离原有业务,都体现出黄光裕的胆识和老练。

在这些前期工作之后,2004年6月,鹏润宣布以83亿港币收购国美分拆上市部分65%的股权就顺理成章了:独立财务顾问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及洛希尔父子有限公司对国美进行缩股,公司易名“国美控股”。其后的交易更加波谲云诡,可以肯定的是,黄光裕在2000年至2004年资本运作期间实现了财富几何级增长,并将自己昔日的竞争对手苏宁电器甩开一大截。

首富的原罪

左手实业资本,右手金融资本,以实业资本获取利润进入金融,再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实业。这样两只手握到一起就能产生黄光裕津津乐道的“1+1>2”的效果。这种模式让黄光裕着迷,事实确实如此,亚洲即不乏成功典范。韩国三星,日本三井、住友、三菱皆为此中高手,大到不能倒的财阀型企业、公司帝国,这不正是内地企业家梦寐以求的吗?但黄光裕被堵在了半路上,正在国美在资本市场高歌猛进的时候,黄光裕迎来了他人生的寒冬。

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两亿元。同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早在2006年,《财经》杂志就披露了一项调查结果:至少有13亿元问题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之间密切流动,最终流向境外,形迹可疑。这项调查的起因源于一起骗贷案,贷款行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而黄光裕的妻子杜鹃此前曾在该行工作。

黄光裕从蝉联首富到沦为阶下囚,未免令人唏嘘,也值得反思。当金融资本不是为了促进实业,而是单纯用于规避监管和投机套现时,股市就会沦为操作者的提款机和中小股民的绞肉机。黄光裕在资本市场的肆无忌惮,既印证了资本市场法律监管的滞后,也验证了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的风险,后者已被美国次级债危机佐证。

而黄光裕所创造的“国美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销售垄断,对此却鲜见法律监管。同时,国美店大虽未欺客,却压榨了为生产过剩而忍气吞声的上游供货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不仅适用于政界,也适用于商业。

黄光裕起于草莽、长于借势、精于权变,体现了改革开放早期企业家的匪气和赌性,某种程度上说,代表了一代企业家的崛起和湮没。

看见历史

“商者无域”的帝国保卫战

田飞龙

“商者无域”,这是潮商领袖李嘉诚的名言,也是商业帝国主义的铁律。同为潮商的国美集团掌门人黄光裕注定成为这一铁律的又一个经典演绎者。2004年,黄光裕以35岁资历位列胡润百富榜首位,成为中国内地首富,其后多次蝉联。

他一生经历坎坷,从少时寒微与初涉商域的百转千回,到国美攻城略地迅速成长为电器商业帝国,再到触犯三宗罪锒铛入狱,又经历企业控制权惨烈鏖战,至狱中遥控跟进国美战略搏杀,可谓跌宕起伏。国美是黄光裕一手打造的电器业帝国,是“商者无域”的主业与核心,也是他深陷其中的帝国保卫战的主战场。黄光裕保卫的既是国美的“家族企业”属性,也是“商者无域”式的连锁、并购与规模扩展的商业技战模式。

1987年至2008年,凡二十年创业史,黄光裕总体上一路凯歌,顺风顺水。黄光裕以其过分突出的个人商业理念与市场搏杀风格开创了中国电器业的帝国化经典。当然,这里的个性化因素太多,很难模仿复制。

黄光裕的商业成功技法主要包括:第一,营销模式创新,主要是建立庞大的连锁经营网络,以“薄利多销”的朴素商道结合市场规模效应,相互刺激、诱导和强化,最终助力国美商业帝国的成功;第二,强悍的企业进取文化,以“打仗”“战役”等开辟商业疆土,形成活跃进取、竞争生存的企业软实力;第三,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上市融资和并购,使得国美迅速获得大量流动资金以及现成的销售网络;第四,市场优先的搏杀技法,即以“价格屠夫”闻名的黄光裕高度重视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的垄断控制权。

2008年以来,这位电器帝国掌舵者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是刑事三宗罪;二是企业控制权之争。刑事犯罪导致其领刑14年,但与其他落马企业家不同的是,他依然设法掌控国美控制权。入狱不破经商,也是“商者无域”的另外一种经典而奇特的诠释。企业控制权之争则涉及家族企业创始人(第一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的治理权与治理理念之争,这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史上的经典案例。

刑事犯罪方面,黄光裕早在2006年即因涉嫌违规贷款破坏金融秩序遭到立案调查,但没有结果。不过,这一事件似乎已揭开了国美帝国违法违规的冰山一角。2010年定案的“黄光裕案”涉及三宗罪: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

三宗罪的基本特点是:第一,相关犯罪行为均涉及国美集团资本操作或并购,是集团扩张中衍生的行为;第二,这些行为与黄光裕个人的商业帝国理念及其操作手法高度相关;第三,这些行为均发生于2006年至2008年期间。非法经营罪主要涉及黄光裕违反国家金融管制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亿余元。内幕交易罪主要涉及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黄光裕在公司资产重组与置换操作中进行内部交易,获利3亿余元。单位行贿罪主要涉及黄光裕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利益行贿多名国家工作人员,金额达到四百多万元。

黄光裕的这些查实确证的犯罪行为,从刑事法律角度来看,固然有可予追责和谴责之处,但从他个人一直以来的“商者无域”的经营理念来看,又是水到渠成之举。最理想化的“商者无域”自然是最少管制的市场自由境界,然而一方面中国市场化的进程是伴随改革节奏逐步展开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适当的法律管制框架亦是市场规范有序竞争之必要,故“商者无域”应有着法律和政策作为规范边界。如对此类边界视同无物或者认为可以变通回避,则迟早会触礁生事。

刑事犯罪及牢狱之灾还引发了国美内部的控制权大战:一方是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及其家族与亲信团队,另一方是并购入国美的原永乐电器的陈晓及其管理层。陈晓自2009年接任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以来,与深陷刑事程序的黄光裕之间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控制权之争,最终以黄光裕反配股增股动议获得通过以及陈晓后续辞职而告终,标志着国美集团依然“姓黄”。

控制权之争的主要过程发生于2010年8月4日至9月28日,这是决定国美集团管理格局与理念走向的关键时期。双方经过了十个回合的攻防,最终以9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做结。在9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上,双方均争取到了相当份额的股东支持,最终结果是黄光裕取得了非常有限的胜利,其动议中的反对增股要求获得通过,从而避免了股权被稀释而导致的控制权受损,但撤销陈晓团队管理权等动议悉数被否决。

这一决议结果相当于双方打了个平手。然而,经此一役,双方已很难相容。更关键者,黄光裕对国美的“家族企业”理解与管理和陈晓试图“去黄化”而引入的多元股权格局和职业经理人管理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对立。股东会决议没有解决大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因此控制权之争依旧存在,直到2011年3月陈晓辞去所有管理职务,由黄光裕嘱意的张大中继任,国美重新回归黄光裕控制的轨道。

不过,重控国美之后的黄光裕在平息“内忧”的同时很快遭遇到严峻的“外患”,即家电业“电商模式”的惨烈竞争。互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使得以“实体连锁”为基础的传统国美营销模式之优势不断被抵消和相对化。身在狱中的黄光裕每每焦虑于此,所谓的“电商悼词”以及遥控国美管理层的“拖字诀”甚至“价格屠夫”之类的黄金战法,似乎都无法完全阻遏电商的狂飙突进。

市场经济的残酷之处就在于,似乎一代人只能稳控一代人的商业模式,当新模式出现时,一场无情的市场革命似乎无法阻遏。对于信奉“商者无域”的国美帝国缔造者黄光裕而言,法律的外部疆域、控制权之争的内部界限以及电商业新竞争的结构局限,一一构成其帝国保卫战不断变换的战场,他是否能够再创佳绩,还是会在新商业模式竞争下力不从心,尚有待观察评判。

第10页 :

周益明:国企硕鼠养成记

只剩繁华成追忆

邓学平

周益明的创富神话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创富笑话。正因为规则徒有其文,监管虚有其表,周益明这样的玩家才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翻江倒海。仅仅不到3年的时间,明星电力就从一个总资产21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优质上市公司沦落到亏损3.5亿元、经营难以为继的境地。

周益明,曾经是中国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他绝顶聪明、不拘一格,靠着在资本市场的系列运作迅速积累起惊人的财富,一度在香港和内地拥有两家上市公司。

他也是贿赂开道、造假成性、掏空国有资产的罪人。被判无期徒刑几乎剥夺了他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他年轻的字典里只能装载着确定的失败。

最年轻的福布斯富豪

1974年,周益明出生在浙江省慈溪市的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家乡浓厚的商业氛围使得周益明无心向学,早早地投身商场。虽然只在浙江省甬江财经学校勉强获得了大专学历,但周益明的商业头脑却是一点也不含糊。19岁那年,他带着仅有的两万块钱从家乡出发,在北京中关村租了一个柜台,售卖家乡生产的电子配件。

如同所有的创业者一样,成功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周益明在电子配件市场摸爬滚打数年后,选择了离开。1996年,周益明投资研制的防雾灯在一次政府招投标过程中意外中标,由此他获得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1000万元。

周益明年轻气盛,雄心勃勃,做产品和实业并非他的兴趣所在。为了使这1000万元巨资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他于次年南下广东,结识了“资本大鳄”——三九药业董事长赵新先,学习资本运作的妙诀。

很快,周益明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三九电脑公司,将之更名为明伦光电公司,并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随后的几年里,周益明虽然积极运作,但并不显山露水。直到2002年,周益明先是控股中国四大名酱园之一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接着又收购了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联大集团并将其改名为明伦集团。此后,明伦集团更是马不停蹄地参股了深圳金融租赁公司。

一时间,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如同横空出世的黑马,给了世人一个大大的惊喜。公开的资料显示,年仅29岁的周益明拥有明伦集团90%的股权,账面财富高达24.3亿元。不出所料,“神秘”“低调”“超级资本玩家”等评论充斥各种财经媒体。同时,周益明的背景身份和资金来源也开始遭受市场的质疑。

但那时蜂拥而至的媒体关注,非但没有给周益明造成任何麻烦,反而为周益明进一步的系列资本运作提供了便利。2003年3月,明伦集团斥资3.8亿元收购了四川省遂宁市明星电力28%的国有股,一跃成为明星电力的第一大股东。短短两年时间,名不见经传的周益明同时拥有了两家上市公司,完成了堪称神奇的华丽转身。

2005年,年仅31岁的周益明以9.8亿元的身价荣登福布斯富豪榜第207位,成为深圳最年轻的上榜者。

并不高明的“空手套”

普通的家庭出身、并不显赫的实体经营业绩,周益明的巨额财富始终疑团重重。多年以后,明伦集团的资本收购内情被尽数还原,一个并不高明的空手套白狼、侵吞上市公司资产的故事逐渐展现在公众面前。

2002年,周益明斥资六千多万元收购的香港联大集团当时负债累累,连年亏损,收购后也未见盈利。可以说,周益明的第一笔收购属于赔本赚吆喝。2003年时,明伦集团还是一个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他能取得明星电力28%的国有股控股权,完全是建立在一系列移花接木的欺诈手段上。

明星电力是四川省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在当地具有高度垄断和独占的市场地位。2002年8月,明星电力在国企改制浪潮中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股权,估价3.8亿元。对于这块资产状况良好、市场需求无忧、投资回报丰厚的“肥肉”,众多商家都是垂涎欲滴、跃跃欲试。

周益明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对明星电力股权的争夺。他立即着手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政府进行接洽。虽然志在必得,但周益明当时现金吃紧,根本拿不出如此数额的巨资。不过,对于一个觊觎资本市场多年的玩家而言,缺少现金从来都不是问题和障碍。

为了完成收购,周益明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一家皮包公司,然后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金3亿元。2003年3月,周益明委托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

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2天,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迅速伪造出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年度资产审计报告。而当时明伦集团负债高达七千余万元,旗下核心企业明伦光电纳税额仅为3145元。

周益明仅仅支付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的业务费就将自己包装成身价27亿元的亿万富翁。然而仅仅如此,并不能解决明伦集团的收购资金来源问题。周益明又将目光投向了银行。为了挤破证券市场泡沫、降低银行风险,当时政府严格禁止用银行贷款进行上市公司等权益性收购。然而,在别墅、汽车、美女等钱色的轮番攻击下,周益明钓到了两条他想要的大鱼。

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某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某等人的帮助下,周益明巧妙设置了一个“过桥贷款”方案——银行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4.22亿元。最终,从未涉足水电、能源领域的明伦集团一举挫败实力强劲的娃哈哈、健力宝等众多民企,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周益明也理所当然地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

说起来,遂宁市政府并非完全没有做过调查。在股权转让前,政府曾组织考察团专赴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周益明“急中生智”,把考察团带到别人的公司去参观,并把它们说成是自己的企业。也许让人难以相信,政府考察团的那次深圳之行竟然满意而归,并对明伦集团的实力“深信不疑”,以至于当地政府都没有到明伦集团所在地的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查验。

也许连周益明自己都无法料到,如此粗糙的拼凑和表演竟能打动遂宁市政府的“芳心”。看来,并非时势造英雄,而是监管部门的无知和渎职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体型庞大、其实羸弱不堪的稻草“巨人”。

一朝沦为罪人

如果说借用银行贷款进行股权收购还只是违背金融监管政策,尚且看不出现实社会危害的话,那么接下来周益明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拆借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等手法,大肆掏空上市公司,巧立名目侵吞国有资产的做法则为自己挖下了一个永远都无法填补的大坑,并让自己无可挽回地跌入了坑底。

自从坐上明星电力董事长位置后,周益明便开始了疯狂“淘宝”。事后的调查发现,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周益明通过指使明伦集团高管刘文中、史云及其派到明星电力公司任高管的赖学军、赵丽萍、王峰等人,将明星电力的资金以“对外投资”的名义,疯狂拆借、转入到明伦集团及周益明私人控制的十多家空壳公司,前后非法占有明星电力公司资金高达5.5亿元。

2005年11月2日,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5年11月13日,周益明被遂宁市公安局从北京带回遂宁。2006年12月1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益明案进行公开判决。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周益明及其控制的明伦集团通过合同诈骗方式取得明星电力控制权和经营权,在此基础上鲸吞上市公司利益。除周益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外,明伦集团也被处以5000万元的罚金。2007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益明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周益明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例按照合同诈骗罪被判刑的资本玩家。在过去,司法机关对大股东违法犯罪几乎完全是按照不同罪行进行分类制裁,往往大事化小,以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相对较轻的罪名进行处理。而对周益明案件,司法机关将整个注册、收购、经营的过程视为一以贯之的整体,进行了一体性综合评价。周益明被判处重刑也许意在威慑那些觊觎上市公司资产的资本玩家,但资本市场监管乏力的现状显然并非是一起刑事案件可以改变的。

周益明的创富神话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创富笑话。正因为规则徒有其文,监管虚有其表,周益明这样的玩家才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翻江倒海。仅仅不到3年的时间,明星电力就从一个总资产21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优质上市公司沦落到亏损3.5亿元、经营难以为继的境地。

这并非国企产权改革方向的错误,而是改革方案和执行过程屡屡遭遇所有者缺位和社会潜规则所致。行政、金融、中介、资本巨蠹相互利用,争相食利,其间利益之复杂交混实不足为外人所道。若无铁腕的治理和霹雳的改革,纵然一个周益明倒下了,又何愁身后没有其他的追随者。

看见历史

资本玩家的折戟时刻

田飞龙

周益明是个资本玩家,是以“空手套白狼”之手法介入国企上市并购过程的资本大鳄。他的典型“辉煌”战例就是明伦公司收购、掏空国企四川明星电力案。该案在不规范的企业并购过程中颇具典型意义,同时也为资本市场合规监管和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敲响了警钟。

周益明的商业发迹是从1996年开始的,其时他只有二十出头。他的第一桶金来自于公共安全领域的防雾灯招标,赚取了1000万元。以此为基础,他开始了10年之间波诡云谲的并购操作。1997年,他成功具备了开展大规模并购的两项基础条件:第一,南下接受三九集团赵新先点拨授法,迅速掌握资本运作技巧;第二,以第一桶金1000万元收购三九电脑公司并改造为明伦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大规模并购的基地公司。

2002年,周益明开始了并购国企四川明星电力的准备工作。这一过程堪称“空手套白狼”的经典战例。从市场条件与法律条件而言,并购企业需要具备最核心的两项条件:第一,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或合法融资能力;第二,具备良好的经营绩效。若无此核心条件,证券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本身都会予以否决。

周益明当时执掌的明伦公司显然不具备这两项条件,于是他铤而走险,开始一系列造假动作。首先是以行贿银行高管的形式违规获取3.8亿元巨额贷款,作为并购明星电力的主要资金。周益明“四两拨千斤”,以小轿车和过节费的轻微代价取得了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的“特别贷款”,表面形式是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规避常规信贷监管,钻了制度漏洞。

其次是以11万元制作费获取了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份虚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01年和2002年)。尤其是对并购具有直接影响的明伦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竟然将明伦公司“包装”为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巨型公司。银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谋违规操作,使得明伦公司具备了大规模并购的表面合格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并购已经完成。

相反,只要证监部门合规监管或者作为“东家”的四川地方政府“火眼金睛”,并购仍然可能流产,而周益明的“空手套白狼”也不会成功。问题是,一方面证监部门并未及时到位监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是“仔卖爷田”的放任心态,坐实了“所有者虚位”理论,放任并购,脱手卸责。

如果周益明并购之后能够真正从公司利益出发,合理经营,做大明星电力,盘活扩大国有资产总盘,则亦善莫大焉。然而,无论是银行短期拆借,还是会计报告造假,周益明的核心目的都在于进行控股权交易,在控股之前的一切行为都是投资,而控股之后在控股权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则可以理解为收益。

周益明毫无顾忌,没有底线,造成了非常奇特的公司管理现象:作为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的周益明居然是明星电力公司的最大敌人,以“掏空”这家上市公司超额回收并购投资为唯一目的,这是典型的监守自盗,是公司的最大“硕鼠”。这样的并购操作果然是国有资产的噩梦,是“空手套白狼”资本玩家的盛宴。

从2003年上半年并购成功至2005年下半年遭遇立案调查,周益明主要以关联公司资金拆借的方式变相转移公司资产,导致明星电力由盈转亏,从总资产21亿元转为2005年的亏损3.5亿元。这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被实际侵吞和严重流失,亦造成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实际损失。周益明的“掏空”行为违背了公司股东和经理人的职业伦理,严重侵害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民基本利益,于公司法上亦可引发侵权诉讼。另一方面,周的行为还直接涉嫌挪用资金罪。

笔者关注的主要是该案的刑事面向。2005年年底,周案的立案侦查罪名就是挪用资金罪,这是单纯从并购后的“掏空”行为着手定性的。刑事侦查过程中发生了罪名转换,主要原因是:第一,挪用资金罪之量刑偏轻,与周案实际危害不相称;第二,调查证据显示并购过程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和欺诈故意,挪用资金不过是整体诈骗行为的目的实现环节,更合理与完整的罪名应该是“合同诈骗罪”。

2006年,周益明一审合同诈骗罪成立,被判无期徒刑,违法所得被全部追缴归还明星电力。2007年,二审终审维持原判。此时,周益明不过三十有四,虽年轻有为,但已永陷囹圄,终结了其资本玩家的疯狂前半生。

如果是在法治完善的社会,周益明的资本玩法很难成功,而他自身亦不会付出承受无期徒刑的惨重代价。该案从多个层面反映了转型时期中国资本市场之市场条件与法律条件的不成熟:第一,银行信贷监管失效,违规发放贷款,助长不合格并购者冒险并购;第二,会计师事务所缺乏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职业私利超越公共利益,造成市场性监督环节缺漏;第三,证监部门常规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并购得以蒙混过关;第四,国企“东家”地方政府“所有者虚位”,产权不清晰导致责任不分明;第五,企业治理体系陈旧独断,放任大股东和管理层肆意侵权。

而当这一切本应起到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机制一一失效,导致资本玩家的“空手套白狼”操作过关斩将之际,双重悲剧将会渐次上演。规则的不清晰以及风控措施不成熟,无论胜负,各方均处于高风险之中,而获胜方本着逐利动机,更不会自缚手脚,自控风险,直到触网入狱,一切归零。如果不从根本上和体系上改善上述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在“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玩家疯狂操作之下,上市公司的悲剧和玩家自身的悲剧还将会不断上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白金传奇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bjszzq.com/news/1129.html

分享给朋友:

“赚钱的传奇排行榜如何流向市场,又为什么赚钱的传奇排行榜能生存” 的相关文章

鸿远冰雪公益微变传奇的简单介绍

鸿远冰雪公益微变传奇的简单介绍

千家诗会(127期)本期编辑:胡敏、王惠玲西游新疆过善鄯楼兰葡萄酒庄王玉法黄沙戈壁见楼兰,雪水奔流衰草寒。欲饮葡萄何处好?酒庄醉卧夕阳残。瘦西湖船娘张云波手扶大橹立船头,荡柳摇花拨浪柔。二十四桥连日到,轻弹一曲唱扬州。寒露抒怀田庄(云南)寒露时临渐入凉,浅霜尽染又何妨?余生宛若陈年酒,兑上秋华味更香...

传奇手游脚本_传奇合成脚本有的无反应

传奇手游脚本_传奇合成脚本有的无反应

原标题:跨越千年!当冰雪运动与敦煌飞天“梦幻同框”……新华网首支XR创意视频跨界破圈背后的“融媒创新兵法”毫无疑问,各大媒体2022开年大戏,是围绕北京冬奥会展开的。如何用创意灵感实现差异化表达?如何用新科技手段服务内容产品?如何通过细节提升产品美学体验?如何用1+1>2的跨界联动拓展受众群?...

从倚天开始畅游万界_倚天之风神

从倚天开始畅游万界_倚天之风神

三国志曹操传中,职业还是比较多的,当然,不能和后面的各种改版相比。战斗职业包括:群雄、骑兵、弓骑、西凉骑、步兵、弓兵、武术家、贼兵、舞娘、炮车、策士、道士、风水士、骑马策士、咒术师、仙人。其中西凉骑、咒术师和仙人是我方没有的。这些职业除了群雄,其他都各有特色,也就是拿手的属性成长。而群雄的各项属性成...

传奇世界免费

传奇世界免费

哈喽,朋友们大家好。最近疫情又严重起来了,需要检测的大家一定要积极配合,出门一定要佩戴口罩,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咱们言归正传,本期给大家讲讲传世怀旧这款游戏的一些基本内容。首先我们知道,这款游戏是一款带元神的版本,有元神合击技能,元神以及技能包括合击技能都是很容易获取的,每天都会赠送大量的书页...

冰雪高爆版冰雪传奇_2021冰雪超变高爆版传奇

冰雪高爆版冰雪传奇_2021冰雪超变高爆版传奇

在北京冬奥会的带动下,我国滑雪产业驶入快车道,滑雪装备的消费也持续升温,吸引众多品牌加速布局。在国内外品牌“混战”的竞争格局中,国内品牌暂不敌国外品牌,这背后,国内滑雪装备品牌与国外品牌的差距是什么,未来成长空间又在哪儿?滑雪装备消费热临近2022年元旦,已在崇礼雪场待了一个多月的单板滑雪“发烧友”...

3975游戏官网复古传奇

3975游戏官网复古传奇

2020年5月11日,按照39游戏公司的尿性,肯定又要在游戏里出一波活动来进行没底线的圈钱,所以我们玩家照例在早上10点多上庄园看看有没有什么最新的活动能符合自己的消费能力,然后我们就发现了“狐月宝匣”礼包这种活动相当给力,相当良心,50元宝给“42点精力值、150侠义酒、1个声望礼盒、6个魔龙晶...

世外桃源传奇

世外桃源传奇

“墨客行”版定档海报今日,电影《碧血丹砂》发布了“墨客行”版海报,正式定档8月23日上映。《碧血丹砂》根据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获得者,贵州著名作家肖勤的小说《丹砂》改编,讲述了中国古老而神秘的仡佬族历史上为了守护族中圣物——丹砂,而发生的一段感人至深的传奇爱情故事。白岩和红砂历史场景真实还原 青山...

复古传奇3975官网公告_传奇世界复古版官网下载

复古传奇3975官网公告_传奇世界复古版官网下载

1、随时随地关注传奇世界复古什么时候开测,什么时候开放下载,什么时候公测等信息,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留意九游传奇世界复古专区的每日更新,欢迎大家。2、复古传奇世界官网版让玩家可以在手机上体验最经典的传奇玩法,复刻还原传奇世界,传承战道法三大职业,超多地图等你挑战还有全新的对战模式,可。 3、传奇世界复古...